玄月春藤(23)

作者:江湖千澍雨 阅读记录

“我当你是个英雄,不曾想也是个贪财好色、庸碌无为的庸常人。”

“说什么庸常人?我们本就是萍水相逢,我也不欠你什么,再说,若非你勾引,我也不会情难自禁,我走便是。”

走出春华楼,已是半夜。大街上空寂无人,一盘圆月明晃晃地悬于半空,黄巢这才想起,出来已经好几天了,明日便是元宵节了。

月光明澄、皎洁、让人感慨、令人思乡。天气很冷,空气中仿佛可以听到水凝结成冰时发出的“喀嚓”声,须跺脚疾行方能御寒,但路面上还有薄薄的冰,只得弯腰徐行,黄巢感到刚才还火辣辣的脸现在已经毫无知觉了。

楼上还是《春江花月夜》的调子,有人以轻唱,“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这女子的声音很是干净清脆,如玉器撞击的声音。晚藤不是在南阳料理安雅的生前身后事么,怎么会出现在魏城呢?醉眼朦胧之际,见到的是不是晚藤,有没有被打,都浑然记不清了。

到客栈时,小乙已经鼾然入梦了。黄巢不忍心叨扰小乙的美梦,便把火烛捻至最暗处。那本《左传》整整齐齐摆在案头,他无心苦读,但又睡不着,便坐着想心事。

自从曹州出发以来,黄巢与小乙的花钱速度还算正常,既算不上节俭,也谈不上铺张,除了送给晚藤的那一锭大银之外,但收回来更大的两锭大银,总之,净资产是增加了不少。

不过,长安城的物价水平岂是这些偏远小镇可以比拟的,若不省着点花,这点钱在春后恐怕是回不了家的。那两大锭黄金,自是以它的用场,现在还打不得主意,但若是明目张胆拿着两大锭黄金送给户部和大理寺的主考官,怕也是不妥当的,主考官们也是有清誉在身的,当着众人的面,即使是有心想拿这黄金,也是万万不敢的。所以,稳妥起见,还是应当找个中间人的,若找不到个中间人,这两大锭黄金怕也是送不出去的,但若找到的中间人是个泼皮无赖,只怕是贪了这黄金,和主考官连打个招呼也打不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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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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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这两大锭黄金是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真是愁人。但愁人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眼下的科考准备倒是充分,但结果又是殊难预料,本来,这样的考试也不是看才学的,而是比家世的,自己贩盐世家,自然是比不过那些官宦子弟。

除了科举,家里的事情也颇是烦神。在王员外那些素以书香门第自居亲戚面前,黄巢已然是抬不起头了,那些亲戚一面收下黄家送的礼,又一面鄙薄他们黄家的盐贩世家出身,弄得王员外也很尴尬,便嘱咐王柳节假日不必省亲,以防王家在亲戚面前没有面子。

王柳想家之心得不到抚慰,夫君中举带来的虚荣心也得不到满足,自然对黄巢颇多怨言。她嘴上虽然不说,但行为举止皆显露无疑,黄巢终于体会出这场婚姻的寡味来。他想,若是这次依然落榜,即便他在王家那帮亲戚面前尚能腆颜自安,他和王柳的这场婚姻怕也要名存实亡了。

也许,这也是报应。当初,一个叫飞燕的姑娘在黄巢家当丫环,飞燕家本来也是家境优越的,她爹还是一个秀才,却嗜赌如命,她娘在世的时候还能看着她爹,她爹那时还比较收敛,她娘病逝后她爹没用几年便把偌大家产败得只剩下两间破草房。

无奈,飞燕爹只能把她送到黄家做丫头。那时,黄巢与飞燕都是年龄相仿,豆蔻年华,飞燕也能识文断字,还能写得几首让黄巢颇为叹服的诗(其实黄巢并不是真的叹服,只是借故亲近飞燕罢了)。

两人朝夕相处,情愫暗生,于眉来眼去间便私定了终身,郎情妾意、男欢女爱自不必言。老秀才得知女儿居然和黄家大少爷情投意合,便大刺刺地到黄家以老翁自居,混吃混喝,要金要银。起初,黄老太爷还能应承,时间久了,也心生怨念,便劝黄巢退了飞燕,另迎高枝,黄巢见王柳面容姣好,身材窈窕,又是诗书门弟,自然比飞燕要好些,便默许下来。

殊不知,就在黄家迎娶王柳之日,已有身孕的飞燕投湖自尽了,黄家用100两纹银封住了老秀才的嘴,才压下了此事,但偌大一个曹州城,人们对黄家在指指点点中已经有了为富不仁的非议。

多年以后,一个暮春时节的风雨黄昏后,黄巢忽而梦到了飞燕,那么美好的一个女子,那么一个根本不需要努力(不需要英俊潇洒,不需要腰缠万贯,不需要金榜题名,什么也不需要)就能让她欢喜如常的女子,他的所有缺点在她那儿都是闪着光芒优点的女子。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居然是死于他的贪财好色、始乱终弃,所以,不论命运强加给他什么样的厄运,他也只能一概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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