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我在风中劈叉+番外(5)

作者:贝壳粥 阅读记录

那么,我就不得不放下“不插手不干预”的哥谭式礼貌。

用一些非提瓦特风格的手段给他们好好上一课了。

第4章 第四只希耶娜

少年郎们一天天长大了。

也就是说,叛逆了一个就会叛逆第二个——我真是毫不意外:凯亚小甜心去辅助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骑兵队长了呢。

好极了。

我把黑皮少年打趴下,哀叹一声:“真是让姐姐难过——好好的阔佬不当,偏偏要去拯救世界。”

为什么我老是遇到这样的人呢?

黑皮少年把自己的头从土里抬起来,吐掉嘴里的泥土,仰头看着自己的姐姐,真诚发问:“希耶娜,迪卢克也被你打进泥里过吗?”

我低头扫一眼这位可爱的小甜心,挑挑眉:“你猜啊。”

凯亚撑起身子,把手放上姐姐的掌心,借力站了起来,他拍拍身上的泥土:“我猜,他比我更惨。”

对视一眼,我和他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

最年轻的骑兵队长被糊了满脸的蛋糕。

罪魁祸首高声欢呼:“生日快乐小迪!”

从犯凯亚拿着小蛋糕跃跃欲试:迪卢克的生日,也是希耶娜的生日,按希耶娜的说法,寿星就应该被糊满“祝福”……

“啪叽!”小心思贼多的弟弟终究比不过手快的姐姐。

我哈哈笑着闪过小迪的攻击、避开凯亚小甜心的“祝福”,整个人嗨到不行。

臭弟弟就该有臭弟弟的样子,别忘了,我可是姐姐哦!

姐姐是不会中招的啊!

呼啦啦的火鸟飞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天呐,小迪居然飞出了火鸟……

“啪。”黑皮弟弟手里的蛋糕成功擦过我的脸。

……是意外。

火光冲天,最年轻的骑兵队长冷着脸——脸上沾着白色的奶油——抡起了大剑。

我/凯亚:哦豁。

玩脱啦!

我们拔腿就跑。

……

先叫停的不是我们三个中的任何一个,而是老爹。

莱艮芬德大家长刚从外面回来,就看见莱艮芬德家那狼狈模样。他无奈地指着被烧焦的草地:“希耶娜、迪卢克、凯亚。”

我:“哇,我看到了烤胡萝卜!”

所以,也许哪天可以在草地下埋几个番薯?

最终,在女仆长平静的目光下,我们三个合力打扫了门前的草地——顶着满头奶油。

我咏叹道:“巴巴托斯在上,蒙德最年轻的骑兵队长正在用他的大剑割草。”

迪卢克冷漠地看我一眼,默不作声地拿着大剑,继续清除焦黑的草。

凯亚噗嗤一声笑出来。

迪卢克:“你用单手剑。”

意思是,你有什么资格笑。

我捧着烤胡萝卜啃,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弟弟割草。

……

夕阳西下,红云在天空飘着。

我们处理完草地,洗完澡,坐到了餐桌上:今天是我和小迪的生日,老爹还要送我们礼物呢。

当两只小乌龟端端正正地摆上桌时——

小迪了然:“我们的礼物。”

我也了然:“今天的晚餐。”

……

……

……

诡异的寂静。

这场景真是该死的熟悉,我深沉地想。

我讪笑着打破寂静:“哈、哈哈,开个玩笑嘛。”

其他人:不,你是认真的吧?

我老爹无奈地叹口气,笑着摇摇头,把属于我的那只小乌龟递过来:“好了,希耶娜,这是你的宠物乌龟。”

我小心翼翼地接过,隐约回忆起几天前老爹的奇怪神情……

“希耶娜,你想养宠物吗?”

那时的我顺口就答:“想啊。”前一世也挺想的——谁不想养一只可爱的蝙蝠呢?

“如果命硬一点就更好了……”我摸着下巴思考,能自己躲子弹也能徒手干翻几个壮汉的那种……

我心里想的是哥谭的蝙蝠一家。

老爹送了我一只命硬的小乌龟。

哦,好吧,是很可爱的小乌龟。

我欢天喜地地捧起我的小宠物,高高兴兴地把它放进了小水池——“谢谢老爹,我很喜欢!”

“不给它取个名字吗?”

我飞快:“小迪二号。”

其他人:“……”

迪卢克冷酷无情:“凯亚二号。”这是他的小乌龟的名字。

凯亚:“???”

他真诚地请求莱艮芬德老爷:“我的下一个生日礼物,可以是一只小乌龟吗?”

我要给它取名为希耶娜二号。

——所有人都看出了这位弟弟的想法。

……

可不要以为这是一种羞辱哦。

我们莱艮芬德一家可相亲相爱了——这是一种祝福啦。

乌龟可是长寿的象征啊。

当然,我不否认其中有调侃的成分。

拨弄着三只小乌龟,我百无聊赖地等着家里的三位大忙人回家。

偌大个莱艮芬德家,只有我是个大闲人:不用操心任何事,也不用去担负什么责任。

唯一的小爱好就是做手工。

啊,这可不是什么“我变成废物”的证明哦。

归功于前一世的经历,我拥有的技能可谓是五花八门。这就代表着,我有无数选择,就看我想不想。

而我的回答是——不想。

蒙德和哥谭不一样,前者是诗与酒,后者是阴雨与疯狂。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我不得不说:我已经被哥谭塑造成了哥谭的样子。

思想、手段、行为方式……我更趋向一位哥谭市民而不是一位莱艮芬德。

嗯,莱艮芬德的教育也确实影响到了我,但远没有哥谭深刻。

想想看吧,这样的我,会给蒙德带来什么呢?

——至少不是诗与酒。

所以,这辈子当个富贵闲人有什么不好呢?

简而言之,没有人能把属于灰姑娘的水晶鞋套到别的女孩脚上——还不如不套,水晶鞋还给灰姑娘,别的女孩穿自己的鞋子。

这才是合适的,不是吗?

我把乌龟翻过身,又翻过来。

……

“轰隆!”

我突然感到心悸,猛的坐起身,缓缓吸气,然后吐气——我拉开了窗帘。

闪电撕裂夜晚的天空,大雨倾盆,窗外的雨幕模糊了四周的景色:葡萄藤、草地、远方的风神神像,都看不见了。

只余灰蒙蒙的一片,和哗啦啦的雨声。

我摸着胸口,冷静思考。

众所周知,在哥谭,没点直觉是活不下去的。在暗面混久了,神经敏感些也是正常的。

每一次的心悸,要么是在混战中感受到了敌人的冷枪,要么就是在逃亡中避开致命的攻击……至少是危及生命的情况。

但是,蒙德不是哥谭。

外面的暴雨也不会致死,比较危险的闪电也会避开特制的房屋。

那么,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为什么会有这样强烈的危机感?

我望着窗外的暴雨,沉默着打开了屋内的灯:反正已经睡不着了,准备一下明天的生日礼物吧。

明天是我和小迪的十八岁生日,我要给小迪准备生日礼物——一条由姐姐亲手编织的发带。

虽然这发带早就编好了,但也可以来一点小修饰?

我一手摸发带,一手理了理自己的发尾。

我的发色和家里的两位莱艮芬德不一样,我的头发是栗色的:微弯曲的发尾懒洋洋地披在胸前,任由我摆弄。

我其实很喜欢长发。

我可能没说过:我看的第一个童话,就是长发公主。

长长的金发从高塔挂下去,她获得了离开高塔的机会——她奔向自由。

是的,在我眼里,高塔下的王子并不是最值得女孩羡慕的东西。

我羡慕的是接触外界的机会,是触手可及的自由。

只要有一头长发……

当时的我很天真,以为只要把头发养长,我就能离开那暗无天日的刺客联盟——一个专职刺杀、培养杀手刺客的组织,它盘踞在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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