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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之小村长+番外(148)

作者:四颗杨梅 阅读记录


沈棠因为打枪,外套上还沾着没拍掉的土。宋禹衡很快就给扒了,再要解下面衬衫的扣子,沈棠却不许了。

他呼吸很重。

“别,不碰你。”

不能真做什么,下午军训还要站军姿,身体受不住。

十几分钟后,沈棠从衣柜里拿了新的外套披上,去厨房做饭。

宋禹衡翻了个身,埋头在被子里平复。

又是这样。

不能真刀实枪,沈棠就只照顾他。宋禹衡从前觉得是体贴,现在他知道了,沈棠只是看不上这些肉沫渣渣,不屑于隔靴搔痒。

沈棠顾虑他要军训,这一个月都不会碰他。

可军训结束……

宋禹衡脑中闪过一些破碎的片段,才平复下去的身体又有了抬头的趋势。

不能想,不能想了。

沈棠将菜下锅炒的时候,宋禹衡出来了。手里抱着一堆衣服,塞进了洗衣机里。

水龙头上接了管子,能直接把水引到洗衣机里。

他调好开关,甩了甩手上的水,进来厨房。

今天做的小炒肉,香味浓郁。

宋禹衡拿了碗筷摆在饭桌上,双手撑着下巴看沈棠。

“哥,以前读书,说何为浪漫,一屋两人三餐四季。觉得太平淡,现在倒是明白了。”

沈棠认真看他,听他说。

宋禹衡不善抒情,表情别扭,“就是,觉得能这样看你到百年之后,就很好。不,是最好。”

沈棠很温柔的笑。

“日子很长呢,小衡,我们不着急,慢慢过。”

宋禹衡摇头。

“一百年听起来很长,可我十八岁才认识你,就是长命百岁,我们也只能相处两万九千九百四十几天,也就七十一万八千六百多个小时。”

这样一想,他就分外珍惜跟沈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哥,”宋禹衡说,“你说,我怎样才能跟你一样,拥有前世的记忆?就是轮回,我也不想忘记你。”

这是他们第一回 聊起前世的事。

沈棠当初要宋禹衡跟“林语”结婚时,解释了为何“林语”就代表他。

当时宋禹衡没有很大的反应。毕竟有田云舒重生在前,沈棠拥有两世的记忆,也显得稀松平常。

可现在,宋禹衡提起记忆的事,沈棠就想好好说说前世。

他将菜端上桌子,在宋禹衡对面坐下。

“说前世也没错,但我不是轮回。后世把像我这样的情况,称为‘穿越’。”

“穿越?”宋禹衡知道,肯定不是他理解的穿越。

沈棠给他夹了菜,示意他边吃边听。

“后世所说的穿越,有另一层意思。简单说,就是因为某些原因,从他所在的时空来到另一个时空。我来到这里,是在三年前。”

随着沈棠说出的内容越多,宋禹衡整个人都变得紧张起来。

沈棠安抚他:“你别怕,我不是怪物。之前说的前世也没有骗你。林语就是我在另一个时空的名字。我遭遇了洪灾,被洪水卷走后,醒来就成了沈棠。”

宋禹衡反手抓住他的手,急切道:“那你会不会再离开?”

沈棠回握他的手。

“穿越好像都是单程票。那个世界的林语已经死了,而这个世界的沈棠也已经跟我融合。所以我不会走,也走不了。”

宋禹衡短暂接受了他的话。

“你说的,不会再离开我。”

沈棠坐过去,用了些力气,捏着他的下巴,深深的吻他。

“不会走。你是我全部的羁绊,没有你,哪个世界都没有意义。”

宋禹衡靠在他怀里,紧攥着沈棠的手,仿佛这样就能永远抓住他。

沈棠无奈。

之前没有全部坦白,就是担心宋禹衡会有这样的反应。

他太害怕分离了。这样相隔两个时空,一旦分开就再无法相见,会让他绝望。

“记得你去找爷爷坦白的那天我发了高烧吗?我隐约回到了那个世界。他们找到了我的遗体,已经将其火化了。所以,我再回去,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次!

宋禹衡心中一阵后怕。

如果那天沈棠没有醒,是不是说明他回到了原本的世界。

那他们……

见宋禹衡脸色都白了,沈棠忙把他抱在怀里哄。

“别怕,我在呢。以后我们都不会再分开,各种意义上。”

宋禹衡面上虽然渐渐恢复了血色,可总有一处,像是被提着,落不到实地。

吃过午饭,时间还早,沈棠陪着宋禹衡睡了一会儿。

短短的二十分钟,宋禹衡就醒了三次。

后面他也不睡了,就看着沈棠。

沈棠能感觉到他的害怕,可这件事只能用日复一日去消除。

经济系换了教官,沈棠一战成名,尤其是知道他编号是001后,传说就更夸张了。袁洪三个在食堂吃饭时,就听旁边的几桌都在讨论这件事。

“现在最离谱的版本是沈棠祖上都是高手,他遗传了祖上的天赋,能百步穿杨,踏雪无痕。”

幸亏现在是春天,要是冬天,怕是有一群人跟在沈棠后面,验证“踏雪无痕”的真实性了。

“我想帮你澄清一下,你并没有三头六臂,还被一群人怒目而视。”

袁宏轩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笑。

第二天他们去吃早餐,落在沈棠身上的目光就更多了。

因为他实在好认。

不说出尘容色,就是标志性的长发,也能一眼认出。

“哥,你太招人了。”一路过去,看沈棠的女生太多了,还有直接过来自我介绍,想交朋友的。宋禹衡数都数不过来。

沈棠开玩笑,说:“那我戴个面纱?”

宋禹衡认真考虑了一下,最终摇头。

“算了,会更显眼。”

第11章 看错了

一个月军训很快到尾声。

沈棠和袁宏轩都被选入表演队伍,会在最后的汇报演出中上台。

“突然觉得,哥去当兵也挺好。”

宋禹衡看着换上军装的沈棠,认真道:“这套衣服,穿在你身上,跟别人都不一样。”

沈棠肩宽要窄,一米九的个子,大半都是腿。

平时穿衬衫长裤就很显身材了,这一套将他形体勾勒的更加清楚。行走的少女收割机。

沈棠待他看过,解了腰带,抓在手里,准备正式汇演的时候再系。

“你穿也好看。”

宋禹衡摇头。反正,他穿不出沈棠这样,既有柔媚又有英气的感觉。

他伸手抱住沈棠的腰,代替了腰带。

“我特别庆幸。”

“嗯?”沈棠垂眸看他。

一个月的风吹日晒,宋禹衡肤色黑了一点。记得两年前初见,小孩还是一脸惨白,西北风吹了半年,就有了高原红。回到四九城,才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白嫩。

“就觉得,我当时没有思前顾后的追你,很明智。如果等到现在,你不一定会看上我。”

宋禹衡说这话时,语气里带着酸。

沈棠在华大名气大得很。一个容色绝佳的状元郎,还是敢于反抗,有百步穿杨能力的卫道者,就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不知道收到多少示好。

即便他们不全是怀着谈恋爱心思来结交,但宋禹衡依然觉得很碍眼。

“不必庆幸。”沈棠搂紧他,鼻尖在他鼻梁上蹭着,眼中的情丝勾人,“即便你不主动,我也会爱上你,圈住你。”

沈棠很清楚,他动心不比宋禹衡晚多少。

他自制力没那么好。如果宋禹衡没有开口,他也撑不了多久。沈棠从来不委屈自己。他想抓在手里的东西寥寥,但只要看上了,就是用尽手段,也要占为己有。

宋禹衡很满意这样的答案,仰头在他鼻尖啄吻了一下。

于是,出门的时间,比预计的又晚了十分钟。

这种情况时常发生,两人也不慌不忙,掐着点站到队伍里。

沈棠作为标兵,教官再次叮嘱了他走位和口号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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