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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俏夫郎[穿越](103)
作者:林下夕 阅读记录
“哈,多交些朋友,打发时间。”洛明轩直觉,“这小兄弟值得交好。”
温承钰点头,不再多言。
酉时末,宾客散去,因着还有大哥大嫂一家在,宝姑也不好明显地区别对待,独留许灏瑞一家过夜,便由着他们一起坐着牛车回去。
许昌盛和许唐氏随着村民早些侍候已回村里。
小娃娃今儿也折腾得够惨,前院人多吵闹又被爆竹声惊醒,回去的途中一直在父亲怀里睡觉,许灏瑞颇有些心疼自家崽。
林清玖把包裹放在膝上,安慰地拍了拍他手背。
等回到村里,已经戌时四刻,天色已全黑,幸亏有冷清而明亮的月光,隐约能看清道路,赵大爷将人送到村中后,各自不顺路就各回各家。
许灏瑞他家离得较远,他看了一眼前面的道路。
去村尾的乡道,有的路段两旁栽有数木遮挡,道路明灭相间,一片寂静。
他转头看向身旁的林清玖,精致漂亮的小脸渡了层月光,整个人多了丝清冷的味道。
“嗯?怎么了?”林清玖见他没动,光看着自己,弯眸问道。
他一笑,冷清美人儿瞬时又变回明媚美艳的美人儿,许灏瑞怕吵醒孩子,在小夫郎耳边,小声道:“包裹给我背在身后,我抱着你俩走回去。”
出于对他的信任,林清玖把包裹给了他,把孩子抱在怀里。
许灏瑞轻轻松松把他打横抱起,大步流星往家方向走。
回到家还要烧水,孩子不便独自在房里,林清玖留在房内陪孩子,他去厨房烧水。
差不多两刻钟过去,许灏瑞直接端着泡脚的木盆进房里。
林清玖见他蹲在盆边给自己洗脚,有些不好意思,软声问:“阿瑞,不一起泡吗?”
也行。
“那我去换双草鞋进来。”
他出去后不久,林清玖听到院里传来水声,又过了一会儿,许灏瑞踩着草鞋,裸着健硕带着腹肌的上身,下身穿着亵裤,带着一身水汽走进来。
“大冬天的怎地还洗冷水澡?快过来泡会脚。”林清玖朝他招手。
“今儿喝了点酒,身上有酒味,井水不怎么凉,我受得住,别担心。”许灏瑞穿上里衣拿了个凳子,坐在他对面,脚放盆里,把他的小脚夹在中间。
林清玖的脚长得精致秀气,比他的小上一圈。
水温渐凉下来,他弯腰把林清玖泡得红彤彤的玉足拿起来,用帕子擦干水,塞进被子里,他擦了脚,起身把水倒了,关上堂屋的大门,进了房,把林清玖脱下的外袍挂在一旁。
把孩子挪到床内侧,压好小被子,做完这一系列,才躺床上,抱着温软的小夫郎入睡。
冬季活儿少,天气寒冷,给地里的土豆都盖上了一层稻杆保温。
张大壮不用上山,整日里抱着火笼过来,看孙子。
许灏瑞见正好有他在,他好上山踩点,寻头野猪做宴。
一晃眼,腊月二十,迎来小栗子的百日宴。
早晨家里做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猪杂粥,让来早的客人先喝上一碗。
百日宴最终只请了些关系较好和该请的人。
有他师傅、宝姑一家五口人、张婶一家七口人、唐铁锤一家四口人,通知了村里的何大夫他带着孙子、赵木匠、郝媒婆、村长一家八口人、何大林三兄弟、打井的潘大福两兄弟和老宅八口人,外加洛明轩和温兄,一共四十二人。
开了六张桌子。
许灏瑞亲自下厨,张婶和宝姑也在灶房帮忙。
他做了冬笋炒肉片、红烧肉、大豆炖猪蹄、红烧排骨、蒜香排骨、水煮肉片、梅菜扣肉、酸甜里脊、爆炒猪大肠、酸辣土豆丝、清炒大白菜、萝卜大骨汤,一共十一个菜一个汤。
借了张婶家的大锅,两个大锅一块做菜,香味一个劲的往院外飘。
徒弟去做菜了,接待客人的就是张大壮,林清玖在屋内抱孩子,天气冷就带着孩子在堂屋里,客人来了,先进屋里给孩子祝福送礼。
粉雕玉琢的圆润宝宝,带着银色长命锁,穿着红色的大袄子,头上戴着可爱的虎头帽,小脚丫穿着可爱的虎头鞋,虎头虎脑,咧着小嘴乐呵呵的可爱宝宝。
长命锁是张大壮这个爷爷送的,宝姑家送了银镯子,张婶家送自己做的小衣裳,洛明轩送了个玉镯子,而温兄则送了枚小玉佩,还有其他人送了些小玩具之类的。
一旁的人见到玉镯子和玉佩都惊呆了眼,细细打量着这两个衣着不凡出手阔绰的生面孔。
林清玖原本见东西太贵重没敢拿,但是洛明轩直接递到什么都不懂小胖娃面前,说:“许夫郎应当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孩子若是不要,我便收回去。”
“......”
孩子看见漂漂亮亮的东西就抓,林清玖担心他抓不稳摔了,只好给他收下,收了个洛明轩的,就不能不收温兄的。
因此小胖娃多了两件玉饰。
林清玖收下后,慎重地对两人道了谢。
洛明轩没见到许灏瑞,好奇问:“怎么不见孩子父亲?”
良锦铭在站在自家夫郎身旁,闻言,回答他,“灏瑞在灶房呢。”
“?”
良锦铭解释道:“今儿灏瑞亲自掌厨,洛兄等着吧,灏瑞的厨艺可是一顶一的棒。”
洛明轩与温承钰惊讶地对视了一眼,叹道:“许贤弟真是......多才多艺。”
腹诽他可真不拘小节。
许兴文也在屋内,与林清玖隔了张桌子,他坐在桌边假装喝茶,实则在暗暗欣赏大美人。
林清玖外着着白毛领子的浅蓝色披风,里面的是月牙白棉袍,腰间束着浅蓝色腰带,一头秀发半披身后,精致漂亮的眉眼满是温柔与笑意。
林清玖深知外面的汉子推崇‘君子远庖厨’,他浅笑着解释道:“夫君少年丧父丧母,因此会些厨艺,今日又是孩子百日宴,做父亲的高兴,就想亲自下厨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
洛明轩一愣,“难怪不见令尊令堂。”
部分大菜提前提前煮起,很快,菜就炒好,张大壮招呼大家入座,良锦铭和夫郎,以及张梅夫妇一起帮忙上菜。
桌上摆得满满一桌肉菜,别说村里的人看了都傻眼,就是洛明轩两人也没想到,菜肴会如此丰盛。
一桌基本坐八人。
第九十二章 我名叫温承钰
许灏瑞俩和张大壮、良锦铭夫夫、洛明轩俩,七人一桌,其他人基本是一家一桌或者凑合成一桌。
小主人公没等到上桌,就呼呼大睡去了,被两个爹爹留在了房内。
温承钰看着桌上的菜式,许多都是他未曾吃过的,大家碰过碗,他试了一口后,夸赞:“许贤弟,好厨艺。”
洛明轩颔首,“许贤弟光这一手厨艺傍身就不愁温饱问题了啊,我看镇上酒楼的招牌菜也比不过贤弟做的菜。”
“见笑了。”许灏瑞笑道,“比不过洛兄和温兄往常吃过的美味,我这些不过是胜在新奇,让大家尝个鲜而已。”
洛明轩笑着摇头,“我啊,幸好今儿来了,这一趟值!”
他转头对良锦铭道:“还得多亏良贤弟,否则我也认识不到许贤弟这样的朋友。”
良锦铭正在学许灏瑞给自家夫郎夹菜,安哥儿嫌弃地把他夹的菜挑到一边,没好气道:“别给我夹了,我不吃肥肉。”
“对不起,我吃我吃。”他把两片肥肉夹回自己碗里,见洛明轩是同自己说话,这一幕又恰巧让他看到,良锦铭尴尬地向他举起酒碗,赸笑:“客气客气,洛兄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忍笑与他碰了个碗。
温承钰好奇地吃了口土豆丝,发现意外地好吃,他挑起土豆丝端详片刻,猜测不出来是何种食材,虚心请教,“这是何物?”
洛明轩与他坐一起,偏头看他手中的东西,见那道菜自己没吃过,好奇问:“好吃否?”
温承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