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他穷追不舍+番外(69)
但云今望着霍连的黑眸,点了点头。
第三十四章
一路快马回来的, 霍连的手原有些凉,这下牵住云今的,一径往外走, 没多会儿指背就回温, 只是可惜,当他试图穿过指缝扣住她时, 被推开了。
马身拴着一个包裹, 母鸡精神抖擞地探出脑袋, 霍连从里面取出一小包乌梨,挑了一颗个头适中的递给云今。
“路上买的,尝尝。”
云今迟疑着, 拿手帕擦了擦,咬上一口, 竟是水汪汪的甜。
“这是晚熟的野梨, 早前收起来,冬季埋在冰雪下,所以外皮变成这种黑漆麻乌的颜色……”霍连说到一半,看云今被冻到牙齿连带着整个身子都抖了抖, 他低低一笑,“烤火的时候吃比较合适。”
云今又咬了一口乌梨, 看他从包裹里掏出一样样物件来,跟置办年货似的, 什么都有, 他的口吻也稀松平常得很,每样介绍个一两句, 多是云今以往没怎么见过的稀罕玩意。
恍惚间,好似他们还是夫妻, 丈夫远途归家,给妻子带了手信。
乌梨不大,握在手里很快就吃完了,这外皮一经咬破就直往外淌蜜,手上有些黏,云今拿帕子慢慢擦着手,纤密的眼睫垂下,嗓音很轻。
“霍连,谢谢你,但我不需要这些。”
拒绝景同和拒绝霍连是两件很不能类比的事。
前者点到为止,后者却需要云今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地强调。
也许,拒绝之语不单是对霍连讲的,也有在告诫自己,不要再跌入同一个坑。
云今也曾想过,当初对陆家长姐所言,好似把自己摘得太干净了。她不能接受两个人之间有旁的人、旁的事,可是很难不承认当初嫁给陆显庭之时,心里还未把霍连的痕迹完全抹去。
更别提后来霍连也重生,一路找到晋阳去。与他重逢之后,她也时常会忆起往昔,让人唏嘘的是,对霍连一往情深的骆云今永远停留在了前世求子的山路上,而今生的骆云今面对来自霍连的喜欢与示好,无所适从。
从前她好奇过也幻想过——若当初与他成亲的人不是她,他还会同样对待吗?会让那人像她一样抱着一点点暖意捱过余生吗?还是会热烈地相爱呢……
可现在,等候良久的那份喜欢来到面前,像在炭火里滚过几回一样,云今不敢接。不是嫌外周烫手,而是怕炭火剥开,里面是融化的雪水,无根而来,再顺着指缝流走。
至于面对熊熊炭火,撒盐就好了,能控制火候也能使其偃旗息鼓。
素月分辉,远处人群还在继续打火花,欢呼喝彩声排山倒海而来,叫人耳膜鼓胀,心跳也跟着加速。
霍连一手捂在云今的眼前,一手探入包裹中,硬朗的脸部轮廓在月色映照下柔和了几分,“云今,待你看过这个,再做决定要不要收下。”
母鸡早就被霍连提了出来,正扑腾着翅膀在院中走来走去,睥睨着巡视这个未来的家,同时也不耐烦地扫了眼那个包裹,与人相处倒还好说,它无法忍受与一只狗共处那么久。
包裹里确实是一只小狗,黑白相间的毛发乱糟糟的,腿上还受了伤,被霍连包扎过,显得有几分孱弱。
现下这小狗蜷在云今的手心里,夜晚的风对于这样一只还不算成熟的幼犬来说过于凉了,它瑟瑟发抖,不自觉往热源处,也就是云今的身上靠。
清辉延展到霍连的俊脸上,他松开捂云今双眼的手,轻声说:“你看看喜不喜欢?”
“这是我在驿站捡到的,问了一圈没人认领,就把它也带着了。腿没事,我看过,没折,好好养着就行,下个月肯定能欢腾起来,长大后说不准还可以给你叼着买菜的竹篮,很有意思吧?”
霍连顿了下,神情未变,“噢,我其实也不知道它能不能长得那么大。但你知道吧,有些人打猎也牵着狗,送信衔鞭这种它们都做得来,若阿福能长得结实些,我也试着驯一驯。”
“叫它阿福怎么样?当然,如果你想给它起名也可以。”
男人的大掌揉了揉小狗的脑袋,拨弄一下耷拉着的狗耳朵,并未留意到云今的神情,因他自己也在极力压抑着情绪。
前世他们都没来得及见证它的成长,自然不晓得它未来的样子。
是啊,多巧,这只小狗,同前世他们一起养过的阿福长得几乎一样,连右耳上的一个小斑点位置都分毫不差。
那时阿福跑丢,找寻未果,云今哭了好久,霍连遣人继续寻,每每带回来的消息都让人失望。
可实际上阿福被剥了皮吃肉。
那人被霍连的人殴至半残,没挺过冬月。恶徒没了,却换不回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