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网文写手的我选秀出道了+番外(224)

作者:月光酿酒 阅读记录

渣女的学习能力异于常人,上一次亲吻还和我一起小鸡啄米,今天不知道怎么就悟到了新的技巧,让人好生脸红。

从玄关到客厅,最终我们倒在铺满灰尘的沙发上。

房间长时间没忍住的弊端逐渐显现,因为灰尘刺激鼻腔,我们不得不停下。

“阿嚏。”

“后悔吗?”朗月问我。

“后悔什么?”

“后悔没去住酒店。”

“不后悔。”

“就算现在需要大扫除也不后悔?”

“我不准备大扫除,”懒人有懒人的活法:“凑合一个晚上也不是什么大事。”

“打喷嚏也不怕啊。”

我摇头,无师自通跨坐在她的腿上。

朗月有一些意外,嘴角的弧度也更大了一些,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回来住一晚?”

“因为想和你一起这样在这待一晚上。”

“你这么确定我会跟你回来?”

“你这么喜欢我……”她的红毯造型一直走古朴典雅风,整个妆面都不会太夸张,以前整个组合的人一起走红毯,她为了不突兀还会点一些亮片在脸上,现在连亮片都省了。

我看着她因为粉底掩盖变得不明显的泪痣说道:“一定会跟我回来的对吧?”

我不算一个自信的人,偏偏对于朗月,我笃定她喜欢我,笃定她懂我,也笃定只要我想回来,她就会陪我。

虽然明天就要搬家了,但明天约的是一站式搬家,有人会帮我们把东西打包好,再挪到新的家里摆好。

所以今夜,是属于我们二人的夜晚。

我不是一个喜欢留下遗憾的人,所以当我遗憾于我们之前浪费了太多时间时,我就会想办法将那些遗憾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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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今天疯四,忘了点个KFC吃了

在家全职写书的第二个月,逐渐开始对时间失去感知啊

阅读愉快!

第221章 搬家(中)

沙发上的灰尘无伤大雅,床上的灰尘就令人有些难以忍受了。

我从衣帽间找出没拆封的一次性睡袋,朗月看着我熟悉的动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流程好像有点熟悉。”

是有点熟悉。

我们住进来的第一夜也是这样的,不过那会儿是床品洗了没干,现在则是没有什么换一套新床品的必要了。

凑合一宿吧,毕竟明天就要搬新家。

铺好睡袋,我张嘴大打哈欠,好困。

我一度想说卸个妆算了,明天早上起来再洗澡也不是不行。

可当我摸到头上发胶,这个澡,怕是不洗不行。

今天的造型整体走复古风路线,港式大卷自然必不可少。

为了避免走红毯时头发被风吹得漫天飞舞,那计算好的弧度上可都是定型喷雾。

还好从业多年,虽然满头发胶,但是洗起来已是熟门熟路。

就是费水费时间。

我几乎是闭着眼睛吹完的头发。

回到卧室,朗月正趴在床上写日记。

我很想蹑手蹑脚走过去然后吓她一跳,可是她向来敏锐,我刚走进房间便伸出手拉我,让我去她床边坐下。

“写什么呢?”我凑过去看她的日记本。

“写,我终于和我女朋友在一起了,写我们终于一起在小房间里过夜了。”她生怕我看不清本子上的字,将本子往我面前推了又推。

字是黑的,却让我红了脸。

朗月看我盯着本子不说话,问我:“你之前都不看我日记的。”

之前朗月不管在哪写日记,只要我看到都会刻意绕开,以留给她足够的空间,这一次她将本子推到我面前,我却是仔仔细细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

所以她问我:“现在怎么看了。”

“那不一样。”

“嗯?”

“队友之间要有距离感,恋人则需要亲密无间。”

听到“亲密无间”几个字,朗月却是红了脸。

我才她应当是想歪了,因为她突然坐起来说要去洗澡。

我没准备将进度推得这么快,因为朗月亲一亲都会红起耳朵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虽说恋人之间应当亲密无间,我却依旧不准备在单独一人时翻开朗月的日记。

那是她的隐私,就算她要摊开给自己给我看,也应是两个人都在场时摊开,而不是我自己在背后偷偷地看。

合上日记,我躺在朗月床上玩手机。

我承认,我早就想这么干了。

被套上还残留着她的香水味,是她前不久才拍了TVC的那款,尾调是好闻的乌木香,和她本人一样,沉静又典雅。

我忍不住多闻了几下,闻完又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变态今天有点累了,从拍摄基地出来直奔酒店,妆造结束便马不停蹄上了红毯,红毯结束没在内场歇上几分钟便迎来了张嘉绮,并开始为期一个多小时的语音轰炸。

累,是真的累。

我原本还想等朗月洗完澡,和她说一个正正经经而晚安,但这会儿两个眼皮疯狂打架,就连搞笑视频也无法调动起我的神经。

终于,我不抵睡意沉沉睡去。

我被闹铃声吵醒,翻身去关却扑了个空,这才想起来我没在自己的床上。

于是换了个角度翻过去,对上不远处朗月的眼睛:“早上好。”

我迷迷糊糊地回应道:“早上好。”

“我的床好睡吗?”

“嗯,”我点头:“比我的好睡一点。”

“我觉得你的床也蛮好睡的。”

她昨晚洗完澡吹好头发出来,发现我已经进入梦乡,没有叫醒我,而是睡到了我的床上。

其实她可以过来跟我挤一挤的,我真的很欢迎,但是朗月并没有。

“我们得起来了。”

两张床之间只有一个床头柜的距离,虽然感受不到她的鼻息,但却能看到她眼角的泪痣。

“等一下。”我将手伸了过去:“拉我。”

朗月以为我是想她拉我起床,准备起身。

我却摇头:“躺下,拉我。”

朗月不明所以,却还是躺好后伸出手抓住了我。

“我的闹钟应该还有不到十分钟会响,就这样,睡十分钟。”

这也是我早就想做的事情,之前有没有趁大脑发昏时做过我记不清楚了,不管做过还是没有,我都想趁大脑清醒时再做一次。

我拉着她闭上眼睛。

很快,闹钟又响了。

搬家公司以及经纪公司的人很快就会到,哪怕不舍,我也得起床。

冰箱里如我们俩所料,只有一包不知道过期多久的面包,我给阿扬打了电话,让她路上带两份早餐过来。

趁着搬家公司到达之前我和朗月拉着手,从地下室开始,最后一次感受这栋房子。

最下面那层是个小型的录音室,除了刚搬进来时添置的设备,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又忘里面添了不少东西。前段时间我们宛如分割家产一样在群里讨论这些东西的归属。

照理来说应当是谁买的就归谁,偏偏当时买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个人提需求,另一个人顺手下单的情况,导致产权并不清晰。

再加上当时基本都是买着玩,没人会将昂贵的设备放在这样狭小的房间里,所以东西也不贵,没有必要非要分出来点什么。

于是就变成了谁需要什么就拿走什么。

十分随意。

但是在随意中也有些默契,东西虽然不贵,但是一整套配备下来也需要不少钱,无论是邢楚姚、徐昕然、周思睿或是我,背后都有公司,需要录音或者别的完全可以去公司合作的录音室,所以大部分设备都给了未来要单打独斗的周诗远,我们三个只选了点例如打击垫之类的小东西。

我让朗月帮我和几乎空了的录音间拍了照片,又拉着她自拍合照。

再往上一层,是舞蹈室和乐器间,镜子像是不久前才有人擦过,只有一层薄灰。我猜是颜智恩或者王歌走之前也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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