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网文写手的我选秀出道了+番外(225)

作者:月光酿酒 阅读记录

接着拍照,合照。

“你要不要再在这里跳支舞。”我问朗月:“我帮你录下来?”

并提议:“正好营业一下,你粉丝总说你不营业。”

她却摇头。

比起我的恋旧,她似乎更擅长于和过去告别:“如果你想,你跳,我帮你录。”

我原本没有这样的打算,经她提醒却灵机一动:“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跳。”

虽然两个人一起跳怕是连朋友圈都不好发。

“可是我们俩也要有属于自己的记忆吧。”朗月看着我,不容我质疑。

她说得对,就像我照片要拍两张,一张只有我自己的用来发微博,一张双人自拍,用来压箱底,作为两个人的纪念。

朗月不需要单独跳一支舞对外营业,但是我们两个可以跳点什么,来纪念我们这几年。

“跳什么呢……”

我不想跳组合的歌,但仔细想想我们俩虽然一起跑过不少通告,但也没什么双人曲。

“跳那个吧,”朗月说:“就你过生日我给你编的那个。”

朗月为我编的舞,虽然已经过去快要一年,但是每一个动作我都记得清楚,可我偏要耍赖:“我不记得了,你带我跳。”

“我不带你跳。”她说:“我有自己的舞步。”

自己的舞步?

这倒是激发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知道她很会跳舞,特别会跳舞,是我们所有人里最会跳舞的那个,所以毫不怀疑她可以即兴发挥配合我。

更何况这舞本来就是她编的。

于是翻出播放列表,找到伴奏:“我好久没跳了,要是跳错了不许笑我。”

“嗯,不笑你。”

我有点紧张,像是毕业多年后遇到当年的老师那样紧张:“你等我想一下。”

“我知道你记得。”朗月却不给思考的时间,看着我很是认真道:“别的你可能会忘记,这一支舞你一定记得清清楚楚。”

她说得对,所以我按下播放键。

她当初教我这支舞就是在这个地下室,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教我,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抠。

她的舞步不像是即兴,而像是这支舞的另一半。

我是出门看花灯的少女,她是在我身边风流倜傥的少年。

我越跳越兴奋,也越跳越难受。

兴奋于这支舞居然还有另一半,难受则是因为舞蹈动作朗月似乎熟稔于心,看起来准备了很久。

如果不是因为徐烨的出现,让我重新审视自己一直在逃避的到底是什么,我或许不会这么快和朗月在一起。

那么,这支舞,又会在朗月心里,藏多久呢?

她敏锐感受到了我情绪的变化,想要停下来。

我却继续跳了下去。

虽然这一次的舞蹈迟到了很久,但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时间。

就算没有办法站在舞台上跳给观众,但可以跳给我们自己。

音乐声停止,我才大呼不妙:“忘了录了。”

“再跳一遍?”

“可是刚才是咱俩单独跳的第一支舞诶。”

她从背后抱着我,镜子里我们的身影重叠,她说:“没关系啊,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第一次。”

镜子里的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今夜星光加冕,见证我的奇迹”

手机声响吓得我一激灵,我松开朗月,手忙脚乱接起电话。

阿扬热情洋溢的声音传了过来:“姐,我到了,给我开门。”

我可爱的助理早不到晚不到偏在气氛最缱绻的时候到了。

我挂了电话,带着些许遗憾将开门密码发给阿扬,准备上楼。

却被朗月拉住。

我以为她是想继续刚才未完的那个吻,轻轻在她嘴唇上啄了一下,解释道:“阿扬到了。”

“不是这个,刚才到中间,你情绪不对。”

“哦,就是觉得这个机会你是不是等了很久,有点替你委屈。”

她像是提前猜到,只等我的答案:“不用委屈的,不要因为替我委屈,所以才爱我。”

“你错了。”

楼上的大门开了又关,阿扬在叫我的名字。

但我依旧说完了剩下的话:“我是因为爱你,才会替你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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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扬:那啥,我是按照我姐给的时间准时到达的,每晚也没早!而且我姐和我姐妇还没吃早餐,我不能让这俩人饿着,对吧……

又到周末啦!!!!周末愉快!

第222章 搬家(下)

搬家的过程倒没什么好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和搬家公司约了早上,朗月则约了下午。

全包的搬家公司动作很快,一行五人不到三个小时便将我的全部家当打包装车。

但是时间也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没什么大件,我在这里买过最大的电器,咖啡机,被邢楚姚强行征用,说是全当我送给她的搬家礼物。

礼物自然要送新的,邢楚姚却说她恋旧,我说不过她,只能将楼下那台用了三年的咖啡机连带一张口头承诺的以旧换新卡一并留给她。

看着打包好的十几个箱子,我忍不住感叹,这些年留下的行李,说多不多,说少,确实也不算少。

阿扬以为我是不放心搬家公司和她,再三保证一定会安全护送我的家当到新家。

“你要是有东西不知道放哪合适,就问……”

朗月打断我:“问我就行,闪闪下午开会,可能不方便接电话。”

没什么不方便的,都是自己公司的人,接个电话也无伤大雅。

但我很喜朗月替我做决定:“嗯,问她就行。”

“没问题!。”

随后在两人的注视下,我登上前往初品开会的车。

去公司的路上,我不知为何想起了周沐和冯翎。

毕业那天她们肩并肩坐在台下,为王歌欢呼,就像我们出道那天一样。

她们看起来依旧默契十足,可是嗑了多年CP的我却能察觉到,原本那些暧昧至极的气氛早已不复存在。

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她们再也回不去当初。

我打开手机,发了条消息给朗月:“谢谢你。”

她回复地很快:“帮你盯搬家公司而已,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是这个。”

“那是?”

“就……谢谢你。”

不等屏幕暗下去,朗月的电话打了过来,她一头雾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虽然和朗月在一起当天我就和公司通过气,但是对于公司的司机我依旧没那么信任。公司给配的车型后座和驾驶室之间没有隔断,所以我也不想在车上将话说得太明白。

于是含糊道:“就是觉得,现在特别好。”

朗月大概是意识到我说话并不很方便,很快收了线。

我应当没有和她说过周沐和冯翎的故事,她只知道我曾嗑过那么一对CP,却不知道我的这对CP最后黯然收场。

人总会喜欢同自己很像的人,追星也是如此。

“木马”二人始终坚信,在摆脱偶像身份带给她们的光芒之前,应当坚守偶像的恋爱禁止准则。所以我一度也觉得,在可以不靠粉丝的“供养”,也能在这个圈子独立存活之前,我是不可以恋爱的。

朗月则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她跌跌撞撞闯进这个圈子里,没有经过偶像行业的规训,出道后又摊上赵青青这么一个以前并不服务于偶像行业,以后也没有类似打算的经纪人。

于是她是自由的,她比我,比王歌、周沐和冯翎,甚至比邢楚姚都要自由。

她不受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拘束。

所以粉丝对她而言,是力量而非禁锢。

她不会因为粉丝而忘记爱人的本能。

她像是原始森林里的一只小鹿,虽然在钢筋丛林里转了一圈并留下来,可她仍旧是一只鹿。

一只眼神清澈的鹿。

她不愿接受钢铁丛林的规则,很幸运,她有足够的本领可以冲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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