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战在野(41)

大族长施达支司含笑道:“结果呢?”

龙鹰道:“结果是我宰掉他们近二十人。”

说罢向桑槐道:“桑槐兄怎么看?”

桑槐微微一怔,用神审视龙鹰,道:“不论是参师禅、戈征,又或拔贺野,都是踩踩脚能摇动大戈壁的高手,何况还有数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这个险是否值得冒呢?”

龙鹰道:“问得好!如在正常情况下,我是等于自投罗网,但因着三个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险。首先,任我溜多远,始终要走回头路,那主动权将落入敌人手里,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论天时、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劳,而对方已成疲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惯了以奇制胜,亦是我今次敢凭一支千人部队,到大戈壁来取边遨和遮弩两人首级的凭借。”

数百人全静下来,只余篝火的木柴仍烧得“噼啪”作响。

珍楚叹道:“龙鹰不愧是龙鹰。”

桑槐沉声道:“参师禅、戈征和拔贺野三人有伤亡吗?”

龙鹰淡淡道:“尚未轮到他们,我的战略是避强取弱,灭他们的志气威风。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驿,我才拿他们来开刀。”

没人说得出话来,只呆瞪着他。

另一长老道:“我曾到过山南驿,是座碉堡式的建筑物。”

珍楚不解道:“鹰爷因何须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龙鹰想起秘女,双目魔芒大盛,道:“我是为找一个人,此人对我们今次的行动,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又一长老皱眉道:“一个人能起何作用?”

龙鹰目光移往桑槐,道:“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的识见和专长,胜过千军万马。像本人目前的情况,只要有人能领我避过敌人耳目,神鬼不晓的到约定处与我的兄弟会合,那到天山的行军,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长施达支司义无反顾地道:“勿说一个人,要我们举族为龙兄弟而战,我们绝不皱半下眉头,山神可做见证。”

龙鹰喜道:“那剩下来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内。我们会取道到这里来,再沿孔雀河北上,边遨绝不容我们进入高昌和龟兹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必全力来攻,我们就在鹿望野倚圣山反击,将薛延陀马贼连根拔起。”

珍楚微笑道:“原来鹰爷早有定计。”

桑槐道:“我会为龙兄弟当这个领路人,何时起程?”

龙鹰道:“立即起程!”

众皆愕然。

※※※

龙鹰将雪儿留在鹿望野,与桑槐各乘一驼,于午夜时分离开草原,朝东南方急行。

经过这次迷路后,龙鹰对任何能在荒漠区认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桑槐显然在这方面有特殊的本领,识途老马般领着他高高低低地横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龙鹰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桑槐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地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龙鹰,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龙鹰大讶道:“桑槐兄的鼻子真厉害。”

桑槐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热魅人伪装的。”

龙鹰一怔道:“热魅人?”

当年他们护送天石的队伍通过死亡之海的绿色捷道,在抵达尽端出口前,热魅人冒雷雨来袭,被他们凭地势击退,致对热魅人的悍勇仍是记忆如新。

桑槐道:“马贼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边遨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于鬼洞山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龙鹰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到鬼洞山去呢?”

桑槐道:“鬼洞山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龙鹰叹道:“桑槐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桑槐好整以暇地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热魅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龙鹰道:“桑槐兄对热魅人肯定下过一番工夫。”

桑槐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桑槐没表情道:“每杀一个热魅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龙鹰愕然道:“原来桑槐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热魅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桑槐惊异地看他,难以相信地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龙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龙鹰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桑槐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

沙漠极可能是龙鹰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然而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龙鹰魔种爱变爱奇的特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桑槐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龙鹰跟着桑槐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桑槐停下来。

龙鹰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砂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桑槐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龙鹰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桑槐道:“‘戈壁’之名,源自秘族,被黠戛斯人采用,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龙鹰大奇道:“桑槐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桑槐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曾在安北当官,后因避祸迁往鹿望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龙鹰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笑应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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