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之合(16)

作者:西朝 阅读记录

别的那些问题……

真的,也能解决吗?

倘若这世上没有宋洛溦,没有她从小到大无数次的“忍一忍、熬过去”,那或许从一开始,他就能少了那无尽的犹豫与纠结,早早地了断一切!

不是吗?

沈逍阖眸良久,半晌,缓缓睁开,视线扫过匕首静躺的屋角,静幽幽停歇一瞬,又慢慢移回到女孩的脸上。

那眼神复杂难懂,隐隐蕴着一丝洛溦无法理解的自嘲与自艾。

她来不及考虑其他,忙又将手腕朝沈逍凑近:

“我求求你了,快解毒吧……”

沈逍目光凝濯。

片刻,伸出手,压盖住了女孩那双过份明亮殷切的眼睛。

洛溦吃了一惊,正欲反应,忽又感觉沈逍的另一只手扣入了自己指间,将她渗血的掌心举至嘴边,轻轻舐过,继而移向她的手腕,张开唇,低头用力吮了上去。

他终于,肯配合了?

男子带着濡湿微凉的唇舌,带出夹杂着痛意的颤栗感,令得洛溦一瞬僵滞。

但她始终记得,自己一家大小的命运皆牵系于他身上,只需他肯解毒,安然无恙地活下来,那便是好的!

洛溦放软了身体,由着沈逍扣着手,忽略痛意,予取予求。

时间一点点流逝,失血的肢体,渐渐愈发的冷,思绪也开始变得飘忽发散起来。

这一次,对她来说,属实是亏大了。

从前只是跟沈逍换血,好歹还能回收一些,眼下纯粹是单方面地白白献血,而且最初割开手腕,找不准喂血姿势时,还喷溅浪费了许多。就算刚才得他帮忙解围,欠了再大的人情,也该两清了吧?

还有她原本打算跟他谈的那件事……

他杀她的心都有,也显然不信冥默先生的姻缘之说,那那件事她提不提,结果都一样。

但,看在她一直任劳任怨为他解毒的份上,解除婚约之后,或许……能帮忙保下她父亲的一官半职,不让她爹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还有这次喷了那么多血,补偿一点药材银子,也不能算她贪心是不是?

玄天宫的医师用药讲究,照他的方子来用灵芝、鹿茸、藏红花的话,至少可以要上百两银子。等拿了钱,她再改用自己的药方,换成当归、红枣什么的,赚个差价,说不定就能在越州的小镇上买处小宅院了。

到时就算她爹闹起来,赶她出门,她还能跟宋昀厚回越州,兄妹俩一起做点小生意,也是能过活的……

洛溦的脑海里,浮现着各种兄友妹恭,齐力发家致富、攒银子的画面。

可白亮亮的银子,不知怎的,竟一点点变得晦暗模糊起来。

她浑浑噩噩,泛冷的四肢渐渐没了知觉。

努力想撑开的眼皮也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恍惚间,她好像看见沈逍抬起了头,一双清冷墨眸,眼神深幽的看不见底。

她动了动唇,想要说些什么,然而意识一暗,倏地瘫软了下去。

第11章

郗隐先生曾对洛溦说过,每次跟沈逍换完血,她的体内便也会残存一些赤灭毒。

所以小时候每次从长安回到越州,她都会被送去郗隐的药庐,吃药调养很长一段时间。

年纪越小的时候,待的日子越久,前前后后加起来,大约有六七年的样子。

郗隐脾气古怪,喝多了酒,就会骂人。

先是骂她爹,然后又骂她,说她蠢,说她模样难看。

洛溦最开始被送去时,还不到四岁,听见郗隐骂她爹,又气又委屈,小脸上挂着两行泪,抽抽噎噎的,再不肯吃药庐里的任何东西,包括郗隐给的药。

熬了不到一天,就昏过去了。

终归人的天性,都是趋利避害。

日子久了,吃的苦头多了,小姑娘的性子也就渐渐被磨得没心没肺、刀枪不入了。

郗隐喝酒发疯,那她就尽量不让他碰酒。

他喜欢她做的饭菜,她就顺理成章地掌管起了药庐里的伙食。

偶尔他又发癫骂人了,她便给他的膳食里下点黄莲巴豆什么的,也就扯平了。

唯一再被他气到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郗隐试药时吃错了致幻的毒草,又骂骂咧咧起来,骂着骂着,竟然还哭了起来,指着她说道:

“要不是生你的时候难产,阿萝怎么会死?我明明要把那颗血灵丹给她,她却给了你!”

“你这个害人精,害死了你亲娘,现在又害你哥!好歹那小子长得像阿萝,不让人讨厌,要不是小时候没了亲娘,没人照顾,你哥读书也不至于落后那么多……现在又因为你,搬去长安……”

“那小子长得像阿萝,脑袋却跟宋行全一样的蠢,去了京城,肯定活不了了……”

“你就是个讨命鬼!”

洛溦记不起自己是怎么跑出药庐的,只记得下山的时候,天还是晴的,等她一路跑回到宋家所在的青石镇时,雨已经下了很久很久了。

十二岁的小姑娘,跑了四五十里地,一身狼狈,鞋也磨破了。快到家门的时候,又才想起,父亲最怕得罪冥默先生,断不会支持她从郗隐那里逃走,迟早还是会把她送回去的。

她不敢回家,坐去了家附近的石桥下,躲着雨,低头查看鞋上的破洞。

就那样,不知过了多久,头顶上的飘雨,忽然停歇。

撑着油纸伞的少年,敝旧的衣衫浸着雨痕,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将一双绣着栀子花的布鞋递了过来。

她惊愕抬眼,认出来人。

“辰哥哥……”

卧房床榻的四周,罩着里外三层鲛纱帐帘,帐内熏着馥郁宁神的沉水香。

沈逍低头系好洛溦伤口的绷带,抬起头,拂开身侧垂落的织锦帐,让帘外透入的烛光映得更明亮了些。

榻上女孩依旧双目紧闭,失了血色的面颊莹白透彻,嘴唇动了动,轻轻唤了声什么。

沈逍听得不太真切。

依稀,好像是……

沈哥哥?

他记得,她小时候第一次进京时,软软的一个小人儿,无知无畏的,总这样追着叫他。

后来长大了,懂了尊卑礼数,倒再没这样叫过了。

沈逍垂下视线,重新握起了女孩的手腕,确认绷带上没有渗血,又将手反转过来,看了眼掌心的伤口。

红痂又有些开裂,想来是伤口太深,即便用了九芝丹,亦恢复得有些缓慢。

从小到大,都蠢的厉害,割开了口子,血汩汩的流,还能扑扇着一双眼睛,跟没事人儿似的,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沈逍一手托起洛溦缠着绷带的手腕,一手取过药露,缓缓倒入她的掌心。

昏睡中的女孩像是被药露刺痛,蓦然蜷了手指,握住了他的指尖。

沈逍一滞,松开了洛溦的手腕。

洛溦在梦里握住了绣着栀子花的布鞋,刚入手,就觉骤然一空,心头茫然,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转醒过来。

金丝帐暖,沉水香郁,哪里是飘风苦雨的石桥之下?

再定睛一看坐在身前的人……

也不是梦里的那一个。

她懵然片刻,紧接着一个激灵,挣扎着坐了起来。

“太……太史令?”

沈逍收起药瓶,从榻沿上起身,撩帘退到纱帐外,声音是惯有的疏离冷淡:

“给你用了鄞况的药,躺着吧。”

洛溦在大理寺晕倒,周围几处街口又都被骁骑营的人封锁,沈逍不想引人注目,最好的选择,便是回了与大理寺同在义宁坊的殊月长公主府。

洛溦隔着鲛纱帐帘,四下张望一番,见一物一致,极尽奢雅,又隐约透着一种熟悉感。

小时候,好像就曾来过这里……

第一次来的时候,她三岁多、不到四岁,记忆十分模糊。后来才从郗隐那里听说,因为那时自己年纪小,换血的过程十分辛苦,前前后后在公主府住了三个多月。

后来再入京时,待的时间稍短些,人也懂事了些,渐渐意识到沈逍讨厌她,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关在屋里,哪里都不敢去。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