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将(11)
他扛包的码头就在这附近,日日闻见食肆饭菜香,又听说这里的饭菜便宜又好吃,今日发了工钱,特地来吃顿饱饭,听人说,一碟菜配上不限量的米饭只要十五文。
可这店家怎的说只要十文?他可吃了足足两大碗米饭。
叶昀把铜钱放回卢樟手里,没有解释,只是重复了一遍:“只要十文。”
随后自顾自回了后厨。
卢樟呆愣半晌,捏着掌心五文钱出了门,被日头一照,有些恍惚。
十文钱,一大碗酱排骨和两大碗米饭。
难以置信。
第6章
卢家庄离县里不远,卢樟每日上完工都是要回家歇息,且他在县上也没地方住。
酉时初下工,到家就是戌时。
大伯家开饭开得早,等他回家,院里已经是安静一片,几间草屋里点着烛,厨房灶上放着几个窝窝头,那就是留给他的晚饭,灶上火也熄了。
入夜后的春日还是凉,窝窝头又冷又硬,卢樟就着水囫囵吃完,在井边随意擦洗了一下就回了柴房。
柴房里就一副铺盖,那还是小堂弟不要的,自卢樟归家把这些年攒的钱给婶子后,婶子给小堂弟换了新铺盖,旧铺盖归了卢樟。
他十六岁入伍,如今二十六,十年攒的军饷也不算少,可没一分钱落到自己头上的。
几个侄子和小堂弟要上学堂,二堂弟要娶媳妇,家里草屋要再盖上几间,还有家中嚼用。
卢樟除了头一日回来还颇受欢迎,后面的日子便和十年前再没什么不一样了。
卢樟闭眼前想起午间那碗酱排骨,从卸甲回家到现在,可是唯一一顿吃得好的,他舔舔嘴,翻了个身睡去。
之后每隔十日,卢樟必定是要去叶家食肆吃顿饭的,他在军营里十年,啥也没学到,唯一明白的就是得吃饱才有力气保命。
四月初十,叶昀前脚刚开门,后脚就有官兵上门。
领头的捕快跟叶昀也熟,是店里的常客,倒是客气得很:“叶老板,有桩命案,还请您去做个证。”
垂珠在叶昀肩头“喵”了一声。
叶昀倒是淡定得很,抚抚它的脑袋:“看好家。”
说罢把垂珠放在柜台上,在门口招手引来个小乞丐,让他去叫宝仁巷的孙大娘。然后冲捕快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慢悠悠抬脚,跟在捕快身后朝县衙去。
“赵捕头,可知是什么命案?”人就跟在后面,走路的姿势稳当又斯文,想他当初刚到梁溪县,赁铺面的时候都以为他是个书生,谁知一转身却是个厨子。
赵捕头常到食肆吃饭,自认为与叶昀还有些交情,压低了声音道:“有个码头工人杀了人,在堂上说案发那日在你店里吃饭,这不,县老爷让我来请。”
叶昀想了会儿,问:“是那个有些瘸脚的男人吗?”
赵捕头一挑嘴,冲叶昀竖了个大拇指:“还真是。”
公堂门口已经是挤满了人,梁溪县不大,地处江南,盛产米粮织物,是处富饶安宁之地。
别说命案了,平日里连小偷小摸都少,这回一说有人杀了人,还是奸杀,简直就是往冷锅里倒了盆热油,“哗”的就炸开了。
人群中窃窃私语声不停,杂乱成一团,压根听不清。
叶昀跟着赵捕头进去,一进公堂,里外全安静了。
只见他身穿宽松的灰色长袍,头发束成马尾,插着一根木簪,施施然站在堂下,看长身玉立,精神耿耿,面色柔和,周身皆是落拓恣意的逍遥风骨。
人群中突然有人压声道:“我滴个乖乖,哪里来的郎君,这样俊。”
梁溪县县令长得一脸精明,留着两撇小胡子,右手时不时就要抚一下,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叶昀瞧着就想笑。
卢樟跪在堂下,身边摆着个木板,板上躺着具尸体用白布盖着,只露出一双手和一双穿着喜鹊绣花鞋的脚。
县令一拍惊堂木:“堂下可是叶家食肆主人?”
叶昀掀袍跪下:“草民叶隅清,见过大人。”
县令又问:“昨日戌正,此人可在你店中用饭?”伸手一指,直直点向卢樟。
叶昀看了卢樟一眼:“是,他是草民食肆中最后一位客人,用的是葱油菠菜猪肝,配了小杯青梅酒。”
小杯青梅酒一出,围观人群又哄闹了起来。
说是醉酒奸杀,小杯青梅酒能把人喝醉,那酒量得是有多差啊,瞧那卢樟生得五大三粗,怎么看也不像个一杯倒的怂包啊。
县令一抹胡子,沉吟半晌,显然是没想到叶昀能记得这么清楚,想来是实证。
这命案刚开始审,就断了线索。
头疼,实在头疼。
叶昀做了个证就被放了回去,与人群一块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