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依旧下得稀薄,微风轻拂起帷帽朦胧的轻纱,让千灯的面容若隐若现,如同初绽的花朵蒙在雪雾之中,看不清楚,却越显飘渺,令人心旌动摇。
他的心中忽闪过一道如电般的念头,令他下意识勒住马缰,那笔挺的身躯僵了一瞬。
心底的秘密,无论隐藏得多深……
她问他为什么要将孟兰溪设为靶子、而不是他自己的时候,藏在背后的又是什么呢?
望着他又避开他的闪烁目光背后,又是什么呢?
——为什么,是孟兰溪。
为什么,不是他自己。
因为这猛然间的醒悟,凌天水下意识收紧了握着马缰的手。
他甚至没有察觉到,他的速度慢了下来,一贯刚猛激进、总是不顾一切纵马驰骋的他,放缓了自己的速度,陷在瞬间的恍惚怔愣中。
平生第一次,他落在了别人后面,任由千灯与崔扶风打马越过自己,向前驰去。
望着那抹纤细削薄的身影,他下意识地抬手,看向自己的手掌。
暗夜之中,猝不及防碰撞的温度还残留在掌心。
他本以为自己会漫不经心遗忘的一切,却如影随形,在这阴翳的冬日,如潮水般汹涌而来,让他的身体微微灼热,无法控制。
而她问他,为何要将她送往孟兰溪的身边。
仿佛窥见了这世间最难解的奥秘,他听到自己胸膛中的心跳声,那一声声剧烈难当,在他耳边响彻——
却分明是孟夫人在临终时绝望攥着他的手,竭尽全力说,答应我!
他答应了她。
这一世,因为这一句承诺,木已成舟。
第五十四章 兄弟
三人各怀心事,回到昌化王府,刚下马便看见了北衙禁军的人护送孟兰溪回来。
他们在门口相遇,孟兰溪抱着白兔上来打招呼,双颊的酒涡依旧迷人:“天气严寒,县主可冷么?”
千灯骑马回来,倒是只觉身上发热,她摘掉帷帽递给琉璃,双颊晕色粉嫩,顺手接过孟兰溪递来的兔子揉了揉:“还好。”
虽然如此,但手掌露在外面握着缰绳,毕竟冻得通红。她将手指插入温暖的兔毛中,轻轻舒了一口气。
白兔乖乖地伏在她的怀中,一动不动,任由她抚摸。
柔软温暖的皮毛让千灯觉得舒适,正抱着它往里走时,抬头看见金堂拎着一个小篮子迎了上来。
“县主县主,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他殷勤地提起手中篮子,迫不及待地向她展示。
这篮子十分精巧,劈成极细的竹丝混合着金银丝,编出精致的宝相花样式。而在花团锦簇中,最漂亮的还是乖乖盘在篮中那只小白狐。
它睁着一双晶亮微斜的眼睛,好奇地望着面前的千灯,毛茸茸蓬松松的尾巴缓缓摇晃着,极为漂亮迷人。
千灯忍不住低低“呀”了一声,抱兔子的手腾出一只,去抚摸小白狐的头。
小白狐乖巧地眯起眼睛,甚至主动蹭了蹭她的手,那亲人的模样,令人心都化了。
“它很乖的,爪子也剪过磨光了,不会挠人,县主可以随便抱。”金堂说着,将白狐从篮子中抱起,递到千灯怀中。
狐狸的毛皮没有兔子柔软,却比兔毛更为丰厚顺滑,千灯便将兔子递还给孟兰溪,抱着小狐狸一遍遍从头抚到尾。
许是因为今日案情大有进展,她抚着小白狐,只觉胸口那些堵塞的郁闷通畅了不少。
金堂得意地瞥了孟兰溪一眼,见他抱着兔子沉默垂眼,那谪仙般的清隽面容上带着落寞,让他心下油然升起胜利的快意。
崔扶风默然摇头而笑,对千灯道:“我先去一趟大理寺,将今日的卷宗存档。”
凌天水也打发走了保护孟兰溪的士卒,走过来瞧了瞧狐狸,问:“你这狐狸不臭么?”
金堂心情愉快,抓紧机会对千灯介绍道:“县主,这个狐狸的尾腺也去掉了,你闻闻看,香香的。”
果然,小白狐的身上染着一股馥郁的茉莉花香,令人心情更加舒畅。
可惜,她身上事情太多,只能又揉了揉狐狸的小脑袋,然后将它又放回篮子中,道:“真可爱,等我有空了,就去后院找它玩。”
等千灯走后,金堂也提起手中小白狐,得意地瞥了孟兰溪怀中的兔子一眼,扬长而去。
“啧啧,这位首富公子的嘴脸可真难看啊。”正从外面归来的纪麟游将手中的马鞭一丢,顺手逗了逗孟兰溪的兔子,问冷眼旁观的凌天水,“表哥今日去哪里忙了?我刚带兄弟们去北衙禁军,结果你不在,一群人扑了个空,只好又回去了。”
凌天水问:“找我何事?”
“嗐,那群欠揍的家伙,训练时总是惫懒不堪,还自以为练得不错了。我想找你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开开眼,知道什么才叫练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