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根凶简(325)

“杀人了?放火了?把人打的终身不举了?”

曹严华吞吞吐吐半天:“三三兄,我跟你说了,你可别跟别人说。”

一万三说:“那当然,我你还信不过吗。”

于是曹严华就讲了。

听完了,一万三的脸色比较严肃,他给出意见:“曹兄,咱们不排除你家里人有故意想骗你回去的嫌疑,但凡事就怕万一——万一姑娘被拐卖这事是真的呢?所以你还得回去,回去了之后……见机行事呗。”

曹严华一声长叹。

拎着仓促塞就的行李包出门的时候,他叮嘱一万三:“可千万别把我的事跟别人讲啊。”

一万三信誓旦旦的,又把之前的话重复了一遍。

“当然,我你还信不过吗?”

当天,天还没完全黑透,所有人,包括张叔,都知道了如下信息。

——曹严华八年没回过家,只定期给家里写信、寄钱。

——只跟二表弟处的不错,算是兄弟情深,所以二表弟知道他的手机号,偶尔会跟他通电话,告知他家里的情况。

——八岁的时候,曹老爹做主,给他定了一门娃娃亲,姑娘是同屯的,也姓曹,叫曹金花,小他三岁。

——那位曹姑娘,十二岁之后就比曹严华高,从此常年领先他一个头,还比他胖。

——为了反抗包办婚姻,曹严华有一次站到家里房顶上,敲着锣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结这个婚,这次反抗以曹老爹带领几个青壮很快攻陷屋顶而告终。

——曹严华终于下定决心,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离开了曹家屯,走之前还往曹金花家门fèng下头塞了封信,正式的、郑重的、官方的,跟她断绝关系,请她去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

再再然后,中间经历了很多波折,最终,曹严华在重庆常住,身边网罗了一群不务正业的小弟,爱吃豆花鱼、麻辣火锅,没事看看书提升文化素养,终于成为……来自解放碑的曹爷。

第137章

紧赶慢赶,飞机小巴拖拉机摩托车全用上,曹严华终于在第二天下午日落前赶到那个可以打固定电话的地方。

这里不能算村子,只是道旁的几户人家,其中一户开了个小杂货店。

曹严华遮遮掩掩进杂货店打电话,衣领拉到下巴,唯恐被人认出来,其实这一点纯属杞人忧天,毕竟他当年离开曹家屯的时候,还是个堪称孱弱的清秀小哥——岁月赐予他的丰满,基本上也冲淡了所有人对他的记忆。

店主是个约莫六十来岁的老头,正跟边上来闲坐的邻居拉家常。

——曹家屯那边过几天就摆酒了……

——要去的吧?

——去,听说大厨都请好了,摆三天大席,我昨天赶集,猪ròu都买不到了,说是都让老曹那边预定了……

曹严华背对着他们,拨罗韧的号码,声音压的低低,告诉他自己的位置,顺便问问万烽火那边有没有消息过来。

遗憾的是,暂时还没有。

挂了电话之后,曹严华悻悻付钱,店主老头看他觉得眼生,问:“往哪走啊?”

曹严华抬头指了指曹家屯的方向。

这居然让店主很是兴奋:“你是曹家的亲戚?是不是过来参加婚礼的?这两天不少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呢。”

多说多错,曹严华不想随便搭茬,支支吾吾着离开。

旁边的邻居看着曹严华的背影下结论:“肯定也是本地人,你听听,说话带口音呢。就是看着脸生!”

店主还没来得及附和,一阵突突响声,一辆摩托车冒着黑色尾气在店门口停下,放下后座上侧坐的女人。

那女人身材高大,二十八九岁模样,微胖,一套山寨小香风的套装紧巴巴绷在身上,踩一双坡跟高跟鞋,拎一个小坤包,鼻梁上还架一副牌子叫“lu”的墨镜。

这是谁啊,店主皱起眉头,眯着眼睛去认。

终于,她把墨镜摘下了。

都说美女三利器是口罩、墨镜、背影,居然并不尽然——墨镜一摘,一对丹凤大眼,眼角微微上翘,长相倒是还不错。

店主恍然:“你是曹家那个大丫头……曹金花吧?”

曹金花脸上原本带笑,一听这话就垮了,说:“大爷,我已经改名了,我叫jenny,曹简妮。”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万烽火那边终于有消息过来。

算是好消息。

简单来讲,万烽火的各地同事行事不违法,但是出于掌握各种各样灵通消息的需要,时不时也会“走暗门”,对各种水面底下的交易不阻不挡不掺和,但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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