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277)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不用担心的……那种人渣就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好……谢谢了……”

“这一次,那不是陈律师,你一直安慰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肖丽丽开口卖了个委屈。

陈乐笑着点了点头:“没关系的,咱们都是女性,就应该互相帮助。”

“嗯!”

肖丽丽笑了起来点了点头。

这时候,肖丽丽的母亲董珠暗暗的拉了拉肖丽丽的衣服。

肖丽丽用手轻轻拍了拍董珠,示意这场官司,不用担心的。

……

庭审场上,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

三位合议庭成员走上了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李永春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并且开始走相应的流程。

这场庭审,作为公诉案件,有检方,控告方以及被告方三方。

对于这场庭审,各方均没有任何的异议。

在确认流程没有任何问题后,李永春看了一眼自己身旁的另外两名审判员,张启和段兰兰。

紧接着,敲响法槌。

“各方对于本院的这一次开庭审理没有任何的异议,没有申请回避问题,现在开始进行审理阶段。”

“这个案子是由检方控告被告方张同伟触犯了刑法规定中的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吧?”

检方的主要答辩人员周然点了点头:“是的,审判长。”

咚咚!

“确认案由,那么检方开始进行陈述控告吧。”

“好的审判长。”

面对审判长,周然作为公诉人,开始对张同伟的罪行进行陈述。

“公诉人对于张同伟的罪行陈述如下:”

“根据执法方提供的报警记录和受害人的口供,以及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表明了,被告方严重的侵害了受害方的法律权益。”

“达成了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不正的关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于强暴罪的规定和构成条件。”

“强暴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在客观上的表现是,侵犯了妇女的法定权利,做法严重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

“在本案当中。”

“根据证据以及口供:”

“张同伟的确与肖丽丽发生了关系,并且在案发后,肖丽丽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并进行立案指控。”

“结合着张同伟和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肖丽丽方提供的证据,都确认了,张同伟有强行违背肖丽丽妇女意愿的行为。”

“即,检方认为,张同伟的犯罪事实成立。”

“根据本罪的量刑处罚,应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如果被告方不能出具谅解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检方建议量刑,三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周然控告的三年有期徒刑。

可以说……在张同伟没有得到谅解书,且认罪态度不良好的情况下,这已经是最轻的推荐刑期了。

要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在法庭上依旧如此。

但是张同伟一直抗罪不认罚,一直坚持着自己没有进行强迫。

所以按理说应该是从重判处至少三年半。

周然推荐的这个刑期,显然是从其他方面酌情考虑了。

……

在检方进行陈述完毕。

审判长李永春将目光锁定在了控告方席位上。

“控告方,对于检方的诉讼申请,你方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陈乐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

表情严肃。

“有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不合适,并且我方申请民事赔偿。”

“为什么认为不合适,理由是什么?”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询问。

作为本案的主要判决人员,对于该案件,已经进行了大致的了解。

怎么说呢……

在判定张同伟有罪的这个前提下,这个刑期可以说很合理了。

他并不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陈乐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张同伟违背了肖丽丽的主观意愿,触犯了法律,对于肖丽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

“目前,肖丽丽因为遭受到了张同伟的强行强迫,在自己的亲友面前,遭受到了精神上的严重损失。”

“所以对于张同伟应当严重判决。”

“另外……”

“基于张同伟对于肖丽丽的伤害,我方认为,被告方应当赔付我方受害人,精神损失费用,人格被侮辱费用等,二十万元。”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诉讼申请。”

陈乐陈述完,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苏白听到对方的陈述笑了笑,对面这名女律师,一看就是庭审经验不是很丰富。

该不会是做援助律师想涨经验吧?

遭收到了精神损失,索赔20万?还真敢要!

合着和不和解都想要拿钱是吧?

苏白:……

李永春敲响法锤,让被告方开始陈述。

关于这个案件,苏白已经研究透了,抽出诉讼材料,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做无罪辩护。”

“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和控告方的补充控告。”

“我方认为我方并没有检方所控告的犯罪事实。”

“首先我想陈述一个条件那就是在这个案子的整场过程当中,我方是属于被动方。”

“这是前提。”

“另外……检方和执法方出具的证据报告,只是单方面的口供,以及单方面的证据,没有得到事实的确认。”

“对于这场庭审来说,是否判定我方当事人违法犯罪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证据。”

“并且是实质性的证据。”

“先根据提供的证据来。”

“检方提供的证据是什么?”

“检方提供的证据指示,现在受害人的口供,而且还有一个录音。”

“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

“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是事实。”

“可是并不能够证明违背了意愿。”

“检方通过这么一个证据,判定了张同伟有违背肖丽丽意愿发生关系的事实。”

“但是具体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具体的过程是,董珠询问张同伟,昨天晚上和肖丽丽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闹不愉快了。”

“是不是肖丽丽不太开心……”

“这个证据是针对于肖丽丽的口供进行的一个补充证据。”

“但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

“在董珠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同伟的时候,特意带了录音笔进行录音。”

“我想请问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董珠当时的身份是什么?”

“当时张同伟和肖丽丽已经订过婚,董珠的身份是张同伟的准丈母娘。”

“丈母娘跑自己女婿家里,问这种事情,并且还携带着录音笔……”

“专门在这件事情上进行询问……这根本不合乎常理。”

“再有……”

“肖丽丽和张同伟在此前,根据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已经进行过多次关系,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举报我方当事人强迫?”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方表示不是太理解,审判长,我想请检方或者是控告方能够完整的回答我这两个问题……”

“否则的话,无论法院怎么判决,我方都认为判决不合理,会进行继续上诉。”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李永春听完苏白的陈述,下意识的朝被告方诉讼代理人的位置看了一眼。

他也知道有苏白在,这个案子肯定是不好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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