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51)

作者:漫卷书 阅读记录

司遥步步紧逼,今晚得不到明确的答复,谁都不用睡觉了,“可以先举行婚礼,以后再补办结婚证。我就是想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最后,是云亓妥协了。一场婚礼,能圆两个人的梦。

“我们结婚吧,日子你来挑。”

司遥当然是希望越快越好,但爸爸的婚期将至,没有时间来筹备他们的。于是两人决定在司磊婚礼后一周,举行婚礼,之后就是蜜月旅行,去过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那段经历必定终生难忘。

第二天早上,司遥就迫不及待地带云亓回家见家长,司磊得知他们要来,早早就准备了一桌子的菜。

天不怕地不怕的云亓,第一次见老丈人,会紧张得手足无措。他给老丈人和丈母娘带了一大堆见面礼,不确定他们喜欢什么东西,索性全部都买了,总有一样能看上眼的。

“伯父好,我叫云亓。”

司磊听到这个名字,不由瞪大了眼睛。他给儿子收拾房间的时候,曾在笔记本上见过这个名字,厚厚的一本,每页都写上“云亓”这两个字。没想到兜兜转转,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这个人曾抛弃过他的儿子,司磊对他的印象不太好。但他了解司遥的性子,这几年司遥郁郁寡欢的样子,他都看在眼里,这辈子就认定这个人了。要是不同意,司遥估计会带着这孩子,扭头走人,家都不愿意回。

“果然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刚好配我们家遥遥。”

云亓松了口气,事先准备好的真挚说辞,没派上用场。好在老丈人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谢谢伯父,我一定会好好对待遥遥的。”

司磊看到儿子终于找到幸福,笑得合不拢嘴,“坐下来吃饭吧,尝尝你伯母的手艺,她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去买最新鲜的菜回来。”

刘曼香一个劲儿地往云亓和司遥的碗里夹菜,根本吃不完。云亓常年吃药打针,伤到了胃,吃不了太多东西,又不好拒绝他们的好意,只能强迫自己吞下碗里,堆成了小山的食物。

司遥看得出来,云亓又开始不舒服了,于是将他碗里的菜,夹到了自己的碗里,“刘阿姨别给我们夹菜了,快吃不完了。”

刘曼香笑道:“你们先吃,不够再添。”

司遥放下筷子,郑重说道:“爸,我想和云亓结婚,婚期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就定在下周六。”

司遥这次回来,给他带了太多惊喜和惊吓,司磊刚刚说服自己接受云亓,就吃了个饭的时间,就迅速跳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这下子淡定不了了。

“遥遥,他刚回来不久,要不再相处一段时间,再考虑结婚的事情?”

司遥的态度很坚定,他想和云亓结婚,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多年来的痴心妄想,终于盼成了现实。就算他能等,云亓也等不起,他们得抓紧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然后默默祈求老天的垂怜。

“这事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云亓是我想共度余生的人,除了他谁都不可以。我永远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您也不用担心我会过得不好,因为云亓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司磊哑口无言,他和前妻对司遥疏于关心,留云亓一个人在滚滚洪流里面颠簸,云亓是他的救命稻草,即便会随时断裂,也要紧紧抓住。

他们在一起很不合适,正如高档西装配拖鞋,不符合主流审美。但没有人规定一定不能那样穿搭,心之所向才是最好的选择。

“婚礼你们打算怎么办?”

司遥没有想好,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结婚,别的什么都顾不上,“我们正在商量,还没有想好。”

下周就办婚礼,居然还什么都没准备?司磊觉得自己老了,赶不上年轻人的潮流了。他将目光转向,坐在旁边一言不发的云亓,“小亓啊,结婚可是人生大事,一定得好好办呐。”

云亓默默捂住肚子,奋力做好表情管理,不让疼痛表现在脸上,“伯父放心,我已经联系了婚庆公司,会安排好的。”

司遥握住了云亓的手,发现他的手心里捏了汗,裸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冒出了很多红疹子,这是过敏的症状。于是忙不迭地将人扶起来,拿了外套就往屋外走,“爸爸刘阿姨,我们有点急事,改天再来看你们。”

司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什么事这么着急啊?”

云亓的双腿软绵绵的,走个路都费劲,“我们就这样走了,会不会很失礼?”

司遥管不了那么多,“你很难受不是吗?先跟我去医院。”

云亓对羊肉过敏,去医院检查后,司遥才知道。他不喜欢吃羊肉,平时也不会买,以至于和云亓朝夕相处这么久都没发现。

“你不能吃羊肉,怎么不早说?”

云亓并不知道那是羊肉,调料下得重,看起来和牛肉没区别。而且他正生着病,嘴里没味儿,尝不出来羊肉的味道。幸好医院没给他来个全身大检查,要不然秘密就兜不住了,婚礼得改成葬礼。

“我没注意看。”

司遥趴在病床上,表情沮丧极了,“我订了餐厅,打算今晚给你过生日的,这下全泡汤了。”

司遥不提,云亓都要忘记明天是他的生日了,总在快乐的时候扫兴,他感到很抱歉,却无可奈何,“没关系,你陪在我的身边,不需要别的礼物。”

“我给你订个蛋糕,送到病房里面来。”司遥打开外卖软件,找到了蛋糕店,现在时间还早,定做一个蛋糕来得及,“过生日怎么能没有蛋糕,就算不吃,也一定要有,这样才能点蜡烛许愿。”

云亓摸了摸司遥的脑袋,温柔地说道:“谢谢司遥宝贝,想得这么周到。”

“你要快点好起来,我们还要举行婚礼呢。”司遥握住云亓的手,放到脸上蹭了蹭,“你不能连我们的婚礼都错过了。”

“不会的,我保证。到时候就算是爬,也会爬到婚礼现场。”

他会活到那一天吧?云亓现在对自己越来越没自信了,觉得疲倦乏力得很,全身提不上劲儿来。那股无力感,让他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等办完婚礼后,我们就去旅行吧。去洛林怎么样?会不会太冷了,你身体不好,耐不住寒,还是换个地方好了。”司遥开始自言自语起来,“要不去南山拜佛吧,听说那里的菩萨很灵,希望能保佑你健健康康的……”

云亓很想认真听司遥的旅行计划,可是眼皮越来越重,最后坚持不住,昏睡了过去。司遥说到一半,才发现他睡着了。

“你会好起来的,对吧?”

司遥忽然想到了什么,急冲冲跑到外面买了笔记本和笔,碰到医生和护士就说:“能不能请你帮我写一句话:祝云亓健康快乐。”

司遥长得很讨人喜欢,医护人员里有不少他的粉丝,都很愿意帮助他。这天,他跑遍了整座医院,收集了各种不同笔迹的:祝云亓健康快乐。

最后,他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落下了自己的笔迹。

这事惊动了院长,他找到了坐在病房外面的司遥,“孩子,你把医院里的医生都找了个遍,是不是还漏个我?”

王院长是前几年过来接替云朵工作的,知道云朵有个弟弟叫云亓,患了拉斐尔血液病。得知司遥满医院求祝福时,感到既震惊又心疼。

司遥恭恭敬敬地递出自己的笔记本,并向他鞠了一躬,“谢谢院长。”

王院长的笔迹遒劲有力,说话时面容和蔼可亲,“希望我们的祝福能够带来奇迹。”

写完祝福语,差不多到了傍晚,司遥捧着笔记本回到病房,仍然不见云亓醒过来。他这一觉睡得很沉,司遥爬到病床上,戳了戳他的鼻尖都感觉不到。

“云亓,快醒醒。”

司遥在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云亓才缓缓睁开了眼睛,“你是睡美人吗?要亲亲才能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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