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渡(15)

作者:季厘之 阅读记录

吴芳予脸色难看地扶着时筝去一边搭得防风棚里休息。

然后从包里翻出了一大块巧克力,掰了一块,时筝已经很自觉地伸手拿了,却被吴芳予直接说道:“张嘴。”

时筝就像个在幼儿园被阿姨训斥的孩子,不敢反驳,乖乖张开嘴,含进了嘴里。

然后吴芳予就转头对两个不明所以但同样紧张的助理说道:“以后准备巧克力,时筝不吃饭就喂他吃巧克力。”

这种空腹带来的晕眩感很熟悉,至少在他少年时期,常常因为要排练而一天只能吃一顿,还都是些索然无味的清水蔬菜和鸡肉,以至于后来他对美味佳肴也都不太感兴趣,就像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习惯了远远地注视,久而久之,也就不再想要了。

并非是不喜欢的,只是如果现在能够轻而易举地得到,就好像是辜负了从前那个在练习室里,拼命忍耐和努力的自己。

吴芳予甚至有段时间还差点去带他看医生,但是时筝知道自己不是厌食症,只是吃饭已经不再是一种享受,而是能够维持生命体征的一种必要的营养,所以也就常常会忽略而已。

时筝想说没必要小题大做,但是刚张嘴,又被经纪人塞了一块巧克力,外加一个警告的眼神。

“你是金樽玉贵的小王爷,不是饿死鬼,导演让你减十斤,再瘦下去我看直接演鬼片得了。”

吴芳予向来语言犀利,加上是业内有名的经纪人,很多人面前她都这样直言不讳,何况是一手带起来的艺人。

时筝本来就是个为了拍戏对自己狠得下手的人,加上一个戏疯子的导演。

吴芳予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美名其曰为了“艺术”献身的做法。

“你胃好不容易养好点再穿孔进医院,看谁还来管你!”

吴芳予说这话十足得像了教训儿子的老母亲,两个小助理也一脸遭殃听着训。

等吴芳予走了,时筝朝两个怯怯不敢言的小助理安慰道:“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所以下次准备巧克力,挑苦一点的。”

时筝晃了晃手里剩下的黑巧克力。

吴芳予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到下午时,就天晴云朗地给两个小助理派事儿干了,等时筝的戏份暂时告一段落时已经是一月初了,剧组的人都要继续工作而不回家过年,偶尔会听到工作人员在休息时和家里人电话或是视频,接电话时都是喜悦的语气,而挂了电话,却常常是转过身去沉默一会,然后又敬业地投入工作状态。

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时筝都快忘了新年到来,忘了城市的热闹和喧嚣。

又或许是因为这种热闹,从来都不属于他过。

其实当明星也有许多好处,因为忙,常常没办法和家人有很长的团聚时间,对时筝来说,却成了最好的理由。

——因为很忙。

——所以没办法像普通人那样,在大年夜和家人围着饭桌,其乐融融。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

——根本没有什么家人。

——没有人在等,也没有道不尽的牵挂和不舍。

想走的人不能走,能留的人却不能留。

一月下旬,时筝就被导演从深山老林释放,还有些戏份要等开春再拍,其实春天的景色完全可以靠人工模拟或去一些低纬度的地方拍,但是刘循却解释道:“我等的不是春天,是时间。”

他说这话时,带着细纹的眼睛舒适地眯了起来,一手点着烟,一手拍了拍时筝削瘦的肩膀,说道:“等下次见面,你就不再是个纨绔了,而是个帝王!”

——所以春节这段时间,把瘦掉的肉吃回去。

车从山路开出去时,竟然在山上看到了桃花。

“这个时间,桃花就开了吗?”

“是腊梅吧。”

两个小助理新奇地讨论着。而吴芳予则和家里人发着语音消息,外放的语音泄露出几声孩童脆脆的还不标准的普通话,像是早春枝头动听的鹂鸟。

时筝听着周遭的动静,戴上了耳机,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中闭上了眼睛。

第23章 旧友难寻似故人

一路辗转,一下飞机就收到了一条简讯,时筝的私人号码没几个人知道,确切地说,会时常用这个号码联系的,也就只有吴芳予和盛泽。

盛泽说,晚上8点,在地下酒吧见。

追星的人不可能没听过这个新兴崛起的小天王,之所以叫小天王,是因为他凭借一首歌就横扫了各大音乐榜单的第一,而且,在这之后发行的ep都显示了他在音乐上的才华,无论是业内人还是普通观众,都觉得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前途不可限量。

而作为同一公司的时筝,却更明白这种天分的保留更多的是环境的熏陶,母亲是交响乐团著名的首席小提琴家,父亲是才华横溢的钢琴兼作曲家,上一辈也都是和艺术挂钩的长辈,盛家有两个儿子,盛泽是小的那个,时筝没见过他哥哥,却依稀知道似乎是个在国外著名的大学做教授,发表的论文都是登在重量级的杂志上。相比起来,盛泽身上把父母的天分遗传地淋漓尽致,三岁就复弹听过的旋律,六岁开始作曲,八岁登台表演,一身荣誉伴随着年少成名,最终却没有走向古典乐,而是走向了流行乐坛。

也许是家里受宠爱一身的小儿子,盛泽身上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他有一双漂亮的凤眼,亮得像是启明星,那时时筝和盛泽一同在上声乐课,盛泽来了一次就不来了,因为嫌弃声乐老师的发音不标准,但好在小少爷没那么锋芒毕露,还懂得人前留面子,只是对时筝,他就不那么客气了,有一次时筝在练习室对着镜子练习发声,盛泽不知是什么时候晃过来的,手里还拿着两个敲架子鼓的棒,一脸戾气地说道:“难听死了。”

他站在门口,说道:“时筝,你要是唱歌,真是在侮辱听众。”

以至于后来时筝专心学表演,第一部电影上映的时候,盛泽去看了后问他:“当演员好玩吗?”

那时时筝十九岁,不再是瘦弱局促的少年,不会因为一句刻薄的语言而记挂一整晚,而是笑着回道:“比唱歌有趣点。”

盛泽默了默,显然是没想到时筝也会说这种带刺的话,闷闷地回到:“时筝,你真记仇。”

后来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呢,是因为盛泽把他的第一张ep寄到了时筝这里,歌曲名叫《白鸽子》,时筝循环了一晚上,歌词里有句话叫做“年少言浅,却不知情重可折腰。旧友难寻,恰似故人候别。”

整首歌没出现过“白鸽”,却取了这么一个具体的名字,时筝翻了下歌词,看到上面的作曲作词都是盛泽。

突然就明白了。

这是小少爷在变着法在寻求和解,也算是大费周章了不是吗?

不过是年少的一时嘴快,时筝也并非斤斤计较之人,所以后来两人再见面,就开始学着自然和平地相处起来。

到了底下酒吧时,只有两个服务生在忙,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是要营业的样子,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就是盛泽,不过平时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有固定的日子会歇业,其实就是盛泽偶尔会把这个地方当做作曲演奏的场地,在时筝的想象里,艺术家都不会是在这种庸俗且昏暗的地方创作的,盛泽听到了这种想法,就笑时筝是个白痴,他说你不知道最高雅的艺术往往是在最肮脏的地方诞生的吗?

时筝摇摇头。

盛泽就突然靠近他,说:“那你总听过,毒品是艺术最好的灵感。”

他说这话时,就像是危险却艳丽的毒蛇。

总感觉像是真的,盛泽骨子里的疯狂让时筝害怕。

这是也是第一次,盛泽在时筝脸上看到了那么浓重的情绪,就像是肖斯塔科维奇的旋律,时筝是那么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盛泽,你做什么都好,但是不准碰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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