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四十四次日落+番外(4)
作者:郁桑 阅读记录
带她这个穿着简陋、狼狈的落汤鸡回家,出现在友人面前,林山雪理解江绥会感到丢脸,但没想到,江绥不是怕他自己丢脸,而是怕她承受不住。
“外面下雨了还是你们掉海里去了?”与江绥关系最好的程鹏率先打破沉默。
为了氛围,客厅内只开了彩灯,昏暗的光线下仅能看个大概,看不出二人又多狼狈,其他人也纷纷调侃道:
“突然说要出去是去接女朋友的啊?”
“好你个江绥,刚才还驴我们,说什么没时间谈恋爱,这tm是没时间谈恋爱的样子?”
“啧啧,你这个人……”
“打上学那会儿起,我就觉得这小子腹黑,还虚晃一枪。”
“赶紧上楼去换一件衣服吧,等会儿感冒了。”
……
或暧昧、或愤怒、或调笑的视线落在他们身上,江绥眉头紧蹙,离得近,林山雪看见他漆黑的眼眸似乎对众人的误会感到烦躁,张了张口,却又顾忌什么,只说:“我先带她上去。”
他把林山雪带到二楼的一间客房,房间整洁,弥漫着不知道是空气清新剂还是洗衣液的味道,干爽而清澈。
林山雪许久没闻见过这样的味道,她的房间很少能晒到太阳,总是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霉味,偶尔还夹杂着食物腐败的气息,像生活在阴暗潮湿的阴沟里。
江绥让她坐,然后出去了。
林山雪没有动,看着落地窗外黑夜里静谧深蓝的海,听潮水撞击礁石,四分五裂,再重组,再破碎。
又想起父母出事前,她的房间也是这样窗明几净,晨起有鸟鸣,傍晚有余晖。
妈妈总是嫌她不够干净,房间里乱糟糟的,但林山雪理直气壮:“这叫乱中有序,你每次帮我收拾之后,我都找不到我要的东西!”
妈妈被气得牙牙痒,放狠话说再也不帮她收拾了。林山雪气定神闲,从来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妈妈总是心软的,她永远会帮林山雪收拾房间。
只要她还在。
接着江绥进来了,手里拿着迭放整齐的睡衣,放在床上。
“没穿过几次,干净的,洗完澡好好睡一觉。”就要出去。
“江绥,”两个陌生的字眼叫出来略显生疏,林山雪在心里又叫了一遍,“你刚才是嫌麻烦不想解释,还是担心——”
“嫌麻烦。”
关上门,走了。
第3章
第 3 章
片刻后,林山雪听见楼下传来一阵喧闹,隐约能听见几个兴致高昂的男声,大约是江绥说了什么,那些喧闹渐小渐消,被歌声掩盖。
林山雪拿起床上的睡衣,闻到了江绥身上的味道,笑了一下。
果如她想的一般虚伪。
做坏事不敢明说,做好事也藏着掖着。恶心,不好不坏,像烂了一半的苹果,吃,心有芥蒂,不吃,则浪费。真叫人恶心。
她把睡衣扔到床上,迭得整齐的睡衣就此散开,皱成一团。本该如此,本该如此,林山雪感到一股别样的畅快,好像她打散的不是衣服,而是扯下了江绥虚伪的面具。
为什么人总是这样?装出一副善良的样子,平白无故给人希望,然后又亲手打破,嘴上说什么我们家也不容易,我们实在负担不起多养一个人,如果你有困难以后可以来找我,这不是多一双筷子的问题……可是善良本来就不是廉价,他们在脱口而出假装善良的时候就应该明白,善良是要付出代价的。
只要想起一件从前的事,记忆就像开闸放水,奔涌而出。林山雪讨厌回忆,但她控制不住自己,就像她讨厌自己,却怎么也没办法把自己溺死。
在浴缸里泡了一个多小时,水温凉透,她才拖着淅淅沥沥的身子爬出来。一米七的身高,胜在骨架小,穿着江绥的睡衣空空荡荡,衣服还算好,把纽扣全扣起来也能穿,裤子只好用手腕上的皮筋扎住。
她推开窗,让咸湿的海风进来,然后缩着一团,抱腿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远处的灯塔屹立在海浪中,灯光闪烁,照着蓝色的寂寞。
不知看了多久,楼下散场的寒暄惊扰了她。三三两两的走出来,互相搀扶,笑着,“怎么回去?”、“我送你啊”、“回头再约”……林山雪仔细听着,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在心里分辨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大半是真的,起码在说出口,对方还未作答的那一瞬间,是真的,但也仅仅如此。
林山雪雾蒙蒙的眼中又浮现出熟悉的笑意,洞察一切的刻薄与黑暗。
数着人头,大约快走光了,出来一个身着草绿色连衣裙、披着白色外套的女子,头发全撩到右侧。
她很好看,林山雪只能看见背影,但不妨碍她得出结论。
美丽和有钱一样,即使本人再怎么宣称自己普通,举手投足还是透露着“我就是有钱”“我就是漂亮”的高傲。
她与同行的人说了两句,同行的人先走,然后她站在路灯下,在等什么人,紧接着,江绥走了出来,在她对面站定。
二人在路灯下低声交谈,林山雪听不太清,后来不知道说了什么,女子的情绪激动起来,左耳上的珍珠流苏耳环不断晃动,我见犹怜。
“你为什么要喜欢她啊?明明是我先来的,明明我们更般配……”
原来如此,自己冥冥中尽阻碍了江绥的桃花。是你自己不解释的,林山雪小声为自己辩解。
她看见江绥漆黑的眸子中透出几分无奈,月光在他身上流转,冷白色的皮肤在夜色中仿佛会发光,光影交错,尤衬得他脸部线条完美。
接着,那几分无奈也不见了,只剩冷淡和礼貌,“怎么回去?”
“……和他们一起。”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还有某种期待。
“嗯,早点回去,再见。”一句话打破所有旖旎与暧昧,林山雪正愣神,忽见江绥毫无征兆的朝她的方向看来,心跳漏了一拍,急忙缩回窗帘后面。
不对,她为什么要躲?她又不是故意偷看的,是他们偏要走到她的视线范围内。
等她想明白再伸出头去,只剩绿裙女子站在原地。
岑寂的灯光下,几只飞虫围着路灯狂欢,女子的肩膀微微颤动,好一会儿,她擦干眼泪,从包里掏出化妆镜补妆,像什么都没发生,昂首挺胸走进夜色中。
被拒绝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五分钟就足够擦干眼泪重整旗鼓,但绝计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必说不够专情,不够真心。
深情也不必广为告知,真如林山雪所说,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最后收获一句人生浅薄的评价。
人生如此,说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像个天枰,巴巴保持中间状态过活,幸苦一生,也不过平庸而而。
搞极端像养了只刺猬,扎别人扎自己,平庸在这种境地下成为了大多数人追求的褒义词。
林山雪自己就是只刺猬,她宁愿身上的刺倒长把自己扎得血肉模糊,也不愿意妥协。好在她离群索居,交际对象有限,没有扎到多少人,因此没人来拔她的刺。
她看不清江绥是极端还是平庸,好像是极端,好像是平庸,好像兼而有之,又好像都没有。矛盾,是林山雪给第二次见面的江绥的评价。
他对世俗有足够的妥协,能按照世俗给予的道德标准行事,又足够冷漠,嘲讽人、拒绝人不留情面。
但依然虚伪,林山雪不愿收回第一次见面对他的评价。
门被敲响,林山雪回神,江绥推门进来,手中端着一个瓷白的小碗。
林山雪面前的桌子是玻璃的,碗放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响声。黑色的袖口露出冷白的手腕,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她看见了碗中的东西。
一碗鸡汤泡饭,大半是汤,饭只薄薄的浮着一层。奶白色的鸡汤鲜香扑鼻,白嫩的鸡肉特意去了鸡皮,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多少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