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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越难(7)
作者:舟不粥粥 阅读记录
“好,我陪你”裴煜珩话音刚落,我说:“裴煜珩,我陪着你。成婚那日说过的,此生共进退无论晴雨。”他的眸子颤了颤,氤出了水汽,似是没想到我会这样说。
“阿耶!你要丢下我们吗?”婉儿的声音骤然响起,把我和裴煜珩都吓了一跳。她从竹林阴影处走出来,满脸泪痕,看得我心一揪。
“婉儿......”裴煜珩唤了她一声,却无力再说下去,他眼光在我和婉儿身上流转,最后在我俩坚定的眼神中,应了下来。
第九章乱世
裴煜珩还是把我们送出了城。他在晚膳中下了蒙汗药,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架马车上。马车疾驰着,我感觉我的五髒六腑快要颠倒过去。身边是婉儿和成墨两人,看样子他们还没醒。
我张嘴想发出声音,但许久未进水,加上药劲还没过,发出的声音如同破锣般,很快就被马车的吱嘎声掩盖。我手脚并用的爬到前端,用尽力气掀开帘子。
突然看到一个人头露出来,马夫吓得抖了下。“夫...夫夫...人,您醒了。”在我的逼问下,我得知我们已经昏睡了一日,而此处距京城已有百里。
“前方的镇子,给我买匹马。”我说罢,放下帘子,靠在马车内沉思。我们已经走了一日,马车总比不上骑马的速度,若是骑马回去,走的快些不出半日就能到京城了,应该可以赶上。
不出一个时辰,到了镇子,我给了马夫写银钱,让他替我买匹马。而我去了客栈,将婉儿和成墨安顿好,将银钱全部留下又借了纸笔。
对着面前空白的纸,思绪万千,我一时竟不知如何下笔。
婉儿,成墨亲啓:
突逢乱世,山河飘零,京城将破,人人自危。日后万事都会变得艰难,此去谭州,虽有人照拂,但仍需时时小心,你们二人要相互搀扶,到谭州等我们,定会重聚。
母云渺涕书
写罢,放下笔,我起身离开,顺手拿走了桌上的小刀。
翻身上马,许久没骑过马,差点掉下来。我稳了稳身形,向着京城疾驰而去。
快到京城时,我感到天地在有规律的震动,像是黑云压来。起先我以为是地动,很快我就明白过来,这是战鼓声,叛军攻城了!这让我如坠冰窟,“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说好是三日后攻城的”我心里不住的想,最后几乎要吶喊出来。
临近了京城,我心中的那点侥幸都不複存在。战旗堪堪悬在城墙上,一只箭刺破旗子,随风一起飘蕩。尸体堆叠在一起,一时分不清敌我。呼吸间,腥甜的味道沖进我的鼻腔,血气弥漫,将天地染成了红色。
城门大开着,看上去像是堕入修罗道的入口,如深渊般。
我踉跄着下马,脚沾地的瞬间,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紧绷着的我在那瞬间几乎要崩溃了。但残存的理智提醒着我,不能倒在这里。
打起精神,我进了城,鲜红的道路已无法辨别原本的颜色,血液渗透了鞋底,黏腻腻的。在士卒的尸体中穿行,有些士卒还有微弱的呼吸,不时呜咽着。
脚步骤然停住,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倒在道路中央,似是要用身体阻挡住敌军,血液凝结在身上,将衣服染成深褐色,他的佩剑是我送给他的生辰礼物,此时掉落在手边,刀尖还残存血的痕迹。
裴煜珩死了,我拖着他向城外走去,总不能留他在这里。
“美人儿,去哪啊?”一个士卒挡住了我前进的路,心中暗道不妙,向四周观察了一下,只有他一个人,看来是落单的。
我轻轻放下裴煜珩,迎了上去:“军爷,我丈夫死了,来给他收尸,您行行好。”矫揉造作的把我自己都恶心到了,若是裴煜珩还在,定会讥讽我一番。
“行啊,美人,你陪陪爷就放你走。”说着他就要来搂我,在他恶臭的嘴要碰上我的一剎那,我从袖子中抽出藏了很久的刀子,对着他的脖子砍去。我杀了一个人,他的鲜血喷涌而出,溅到我的脸上,手中的刀吧嗒一声掉到地上,我慌忙擦擦脸,扶起裴煜珩继续向前走。没时间思考别的,我走的每一步都心惊胆战的害怕再有人出现。好在距城门不算太远,总算出了城。
将裴煜珩放在马背上,我牵着马向山上走去。京城西侧有座青城山,来年春天桃花开满山坡,给山披上粉色的外衣,我想长眠于此他一定会喜欢。
给坟添上最后一抔土,紧绷着的神经卸了劲,泪簌簌地落下来。过去的时光如箭般,齐齐射向我,一时间我好似看到了数个裴煜珩沖我笑着。
那日,我坐在坟前陪他一夜,絮絮叨叨地同他谈起我们的故事。
“阿耶!你要丢下我们吗?”婉儿的声音骤然响起,把我和裴煜珩都吓了一跳。她从竹林阴影处走出来,满脸泪痕,看得我心一揪。
“婉儿......”裴煜珩唤了她一声,却无力再说下去,他眼光在我和婉儿身上流转,最后在我俩坚定的眼神中,应了下来。
第九章乱世
裴煜珩还是把我们送出了城。他在晚膳中下了蒙汗药,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架马车上。马车疾驰着,我感觉我的五髒六腑快要颠倒过去。身边是婉儿和成墨两人,看样子他们还没醒。
我张嘴想发出声音,但许久未进水,加上药劲还没过,发出的声音如同破锣般,很快就被马车的吱嘎声掩盖。我手脚并用的爬到前端,用尽力气掀开帘子。
突然看到一个人头露出来,马夫吓得抖了下。“夫...夫夫...人,您醒了。”在我的逼问下,我得知我们已经昏睡了一日,而此处距京城已有百里。
“前方的镇子,给我买匹马。”我说罢,放下帘子,靠在马车内沉思。我们已经走了一日,马车总比不上骑马的速度,若是骑马回去,走的快些不出半日就能到京城了,应该可以赶上。
不出一个时辰,到了镇子,我给了马夫写银钱,让他替我买匹马。而我去了客栈,将婉儿和成墨安顿好,将银钱全部留下又借了纸笔。
对着面前空白的纸,思绪万千,我一时竟不知如何下笔。
婉儿,成墨亲啓:
突逢乱世,山河飘零,京城将破,人人自危。日后万事都会变得艰难,此去谭州,虽有人照拂,但仍需时时小心,你们二人要相互搀扶,到谭州等我们,定会重聚。
母云渺涕书
写罢,放下笔,我起身离开,顺手拿走了桌上的小刀。
翻身上马,许久没骑过马,差点掉下来。我稳了稳身形,向着京城疾驰而去。
快到京城时,我感到天地在有规律的震动,像是黑云压来。起先我以为是地动,很快我就明白过来,这是战鼓声,叛军攻城了!这让我如坠冰窟,“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说好是三日后攻城的”我心里不住的想,最后几乎要吶喊出来。
临近了京城,我心中的那点侥幸都不複存在。战旗堪堪悬在城墙上,一只箭刺破旗子,随风一起飘蕩。尸体堆叠在一起,一时分不清敌我。呼吸间,腥甜的味道沖进我的鼻腔,血气弥漫,将天地染成了红色。
城门大开着,看上去像是堕入修罗道的入口,如深渊般。
我踉跄着下马,脚沾地的瞬间,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紧绷着的我在那瞬间几乎要崩溃了。但残存的理智提醒着我,不能倒在这里。
打起精神,我进了城,鲜红的道路已无法辨别原本的颜色,血液渗透了鞋底,黏腻腻的。在士卒的尸体中穿行,有些士卒还有微弱的呼吸,不时呜咽着。
脚步骤然停住,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倒在道路中央,似是要用身体阻挡住敌军,血液凝结在身上,将衣服染成深褐色,他的佩剑是我送给他的生辰礼物,此时掉落在手边,刀尖还残存血的痕迹。
裴煜珩死了,我拖着他向城外走去,总不能留他在这里。
“美人儿,去哪啊?”一个士卒挡住了我前进的路,心中暗道不妙,向四周观察了一下,只有他一个人,看来是落单的。
我轻轻放下裴煜珩,迎了上去:“军爷,我丈夫死了,来给他收尸,您行行好。”矫揉造作的把我自己都恶心到了,若是裴煜珩还在,定会讥讽我一番。
“行啊,美人,你陪陪爷就放你走。”说着他就要来搂我,在他恶臭的嘴要碰上我的一剎那,我从袖子中抽出藏了很久的刀子,对着他的脖子砍去。我杀了一个人,他的鲜血喷涌而出,溅到我的脸上,手中的刀吧嗒一声掉到地上,我慌忙擦擦脸,扶起裴煜珩继续向前走。没时间思考别的,我走的每一步都心惊胆战的害怕再有人出现。好在距城门不算太远,总算出了城。
将裴煜珩放在马背上,我牵着马向山上走去。京城西侧有座青城山,来年春天桃花开满山坡,给山披上粉色的外衣,我想长眠于此他一定会喜欢。
给坟添上最后一抔土,紧绷着的神经卸了劲,泪簌簌地落下来。过去的时光如箭般,齐齐射向我,一时间我好似看到了数个裴煜珩沖我笑着。
那日,我坐在坟前陪他一夜,絮絮叨叨地同他谈起我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