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沙之境(566)
另外,如果需要发展自己的关系网,需要花费的也是自己的金钱,在永恒之塔的营商,盈亏自负。
甚至需要一次**给“尘沙十绝”一笔金币。
当然,相应的,可以获得永恒之塔中空间之神力量影响的空间一处的使用权,权限是直到自己不再是“十绝”之一为止。
“你们这种条件……”沈若叹气,“我一时搞不清楚你们要找的是领导一个组织的人才,还是来买你们产品的高级买家,你们这个组织哪天断层了,只剩一两个灵阶支撑我都不觉得奇怪,你们现在还能保持十位的数量,才是稀奇……”
“那是因为我们也是有传承的好不?”塞恩斯因说,“如果是传承者中有灵阶,那么他会得到上一位十绝的大部分遗产,所以对于这个继承者来说,当然是很有好处了!”
“所以我算是植花大师选的继承者?”沈若当然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如果有这等好事,也可以问问。
“继承者哪有那么好当?你和植花前辈就见过一面,算哪门子的传承?”塞恩斯因不出意外地反驳了沈若,“所以我们一旦传承中找不出灵阶,要找一位中立的灵阶也很不容易的好吗!”
“所以你们也不适当放宽条件吗?”沈若问。
“不用讨价还价!难点是中立的灵阶!不是让他加入我们!你这么难搞的我们都是第一次遇见!要知道,真正中立的灵阶存在,一向是很乐意成为我们中的一员的,难的是中立这两个字!”
塞恩斯因对沈若说:
“你也很奇怪,至今没有接触人族去建立自己的势力,我们原本完全想不到你候选者的身份,如果不是因为植灵族候选者……”
“说起来,你们十绝之中有三位是植灵,既然这样,为什么没有考虑过植灵族候选者?”
沈若想起来,既然他们认为有一位候选者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很有趣。
尽管植灵族候选者和神圣魔火之间有合作关系,但是显然这种关系他应该藏得不错。
“不合适,他是有倾向的。”植木解释,但是植灵族候选者是什么倾向,他却没有向沈若解释。
成为一个还需要自己去和组织买东西的组织头目,听起来确实有点意思。
这种组织形式即便是在母星地球的发展中也是没有被记录在文献中,大概是没有什么组织能做成这种事,所以即便有人尝试过,也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好吧,你们确实挺有说服力的。”沈若说,“那你们的古老血契又是什么?”
“这就得先回到永恒之塔了。”塞恩斯因说道,“因为我们再怎么说,都不如你自己去看。”
回程很顺利,毕竟要给他们这一行找麻烦,难度很是不小。
在永恒之塔,沈若再次来到了之前那座建筑的地下,只不过,这次是地下的中心。
地上金光闪闪,刻着一句又一句的誓言。
血契的魔法阵被铭刻于这些誓言的最后,就像一个注脚。
沈若虽然同意来看尘沙十绝的古老契约,但是他内心对于植木和塞恩斯因的态度多少是有些奇怪的,因为他的思维方式是在母星地球上形成的,而母星地球并没有尘沙十绝这样的组织。
所以他们这种邀请沈若成为他们一员的做法,在沈若看来实在是难以相信和理解,直到他看到了古老文书,才确认了植木和塞恩斯因选择自己,或许真的就只是因为恰好符合条件和“有趣”。
古老文书的第一行,就写明了一项沈若本人觉得很喜欢的规则。
“十绝之间,不能有互相伤害、互相争斗的行为。”
毕竟,不会和这么多名灵阶为敌,而且也不用担心他们会对自己有什么目的,对自己动什么手脚,这个承诺沈若感觉非常适合他。
“如果有势力意图要破坏永恒之塔的中立、交易的公平时,处于永恒之塔的十绝,要尽力维护永恒之塔的中立与公平。”
这是誓约的核心约束,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本质上,其他的誓约,都只是为了避免尘沙十绝中的某一位将尘沙十绝这个组织变成一个权力机构。
而只有这一条,是成为十绝之一后,必须要为这个组织所做的付出。
如果沈若能够接受这一条,他就可以滴血立契,成为十绝中的一员,如果他不能接受,那么他和尘沙十绝之间,这次的繁森国的事,以及圣山之行,就会变成另一件需要谈判的事。
“我想,好像我拒绝的理由并不多。”沈若说,“所以,我接受了。”
所有组织一旦成型,它就会有运行的惯性。
即便是身为候选者的天狐,并且是目中无人的格尔西尔法,也没有主动来打破永恒之塔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