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沙之境(567)
需要尘沙十绝来维护这个规则的时候,恐怕也已经到了某种至少对现在的尘沙大陆来说,比较难以想象的时刻。
或许是传说中的灾变大面积的降临,但是到了那个时候,沈若也不认为自己还可能完全置身事外,他虽然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可能会死亡的心理准备,但是死亡却不是他乐见其成的事。
“那就滴血为契吧……”塞恩斯因说着,给沈若递上了一把刀。
这把刀,竟然也是一件神圣遗物。
地上的魔法阵的大小和平常的血契的魔法阵的大小完全不同,需要割开手腕,才能满足魔法阵需要的血液。
血液滴落其中,那地面上的金色的字一个个开始发光,最后光芒消散。
“好了,我们干成了一件大事,嘶嘶嘶……”
塞恩斯因发出了嘶嘶嘶的笑声,然后对沈若说道:
“说起来,血契要求的是我们之间不能互相欺骗,但是隐瞒是可以的!毕竟情报都要买的嘶!”
“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沈若到不是真的后悔,而是塞恩斯因这种似乎随时都在想弄出点什么事情来的表现,让他真的感觉很头痛啊!
“上了我们十绝的大船,就不要想跑了,何况这种乐趣你之后也会体验到的嘶嘶!”塞恩斯因吐了吐芯子。
塞恩斯因拿着沈若的长枪说道:
“这把枪你说送给我,但是这很贵重我们都知道,我也不白拿你的,这个月的拍卖会主角就是它了嘶!
然后拍卖出来的钱分出来一半,作为你加入我们的那份金币,另一半归我。”
塞恩斯因显然在回来的路上已经想了很久。
“嗯,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沈若略一沉思,就明白了塞恩斯因的真实意图。
在路上,植木和塞恩斯因有对沈若提到过,可以替他解决目前他的实力可能过于醒目的问题。
现在拍卖沈若打造的这杆长枪,大概就是在运作这件事。
“我们尘沙十绝主打一个神秘,只有不被外界知道我们具体是谁,才具有威慑力。”塞恩斯因说道,“外界只需要知道永恒之塔有十位灵阶坐镇,没有足够的实力,就不要想在我们的地面上破坏规则就可以了。”
沈若的圣山之行,十绝之一的埃尔赫都作为他的雇佣小队的队长同行,实际上尘沙十绝动用了组织的力量,尽量地隐藏了沈若的行踪,但是圣山上的巨木消失,这件事是隐藏不住的。
沈若曾经和神圣魔火之间短暂的冲突,知道的存在虽然不多,但并不是没有。
所以,沈若的长枪作为礼物给了塞恩斯因,作为尊重公平交易原则的塞恩斯因,既然沈若变成了他们的同伴,那么就要给予这把长枪等价的利益。
第272章
沈若之前从来没有考虑过在尘沙大陆上购置房产,因为他并没有特定需要定居的地方。
现在也不能称之为购置了房产,但是永恒之塔给了他一间可以住到他不再是“尘沙十绝”为止的房子。
现在,他再来永恒之塔,也许能用上一个“回”字了。
固定的居所代表着可以进行更个性化的布置。
作为“尘沙十绝”,会拥有最少一位,多则数位在永恒之塔专属的、立过誓约不会泄露自己所服务的“十绝”的身份的组织成员为“十绝”之一进行各项对接。
包括但不限于情报的采购、生活品的备置等等。
当然,这是需要支付报酬的,数位的上限是五,更多的组织成员在“尘沙十绝”的规则里是冗余,如果“十绝”需要五位以上组织成员的协助,那么他需要自己想办法自己经营来获得更多的助力。
沈若其实并不喜欢有人介入自己的生活太多,但是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真的长期留在永恒之塔生活,“尘沙十绝”的规则里也没有相应的规定。
但是一位使用自己的身份象征的组织成员,替自己去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不露面就能获得身份便利的设计,是沈若现在很需要的。
而永恒之塔给他的房子,在他不在永恒之塔期间,也需要维护。
所以最终他决定雇佣两名组织成员来负责自己的对接。
另外,虽然长枪还没有开始拍卖,但是地下空间可以通过拍卖会的专业定价员预估价格后,给沈若定下大概可以划出的大小,对于误差部分,其实组织并没有过于严苛。
就好像在交易中,一件商品其实是有价格区间的,只要在价格区间内,交易双方如果都不是很毫厘必争的主,那么在区间内的任何一个价格,都是有可能成交的。
如果毫厘必争,沈若也可以等拍卖会开完,不过他需要的空间是“能够放得下灵阶龙魂的遗产”就可以的空间,所以,最终他只要了一块比估计最低成交价略高的对应大小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