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流年(318)

那时候人可是铁了心的要他死,打断了腿扔在阴暗潮湿肮脏的牢里任他自生自灭。没医没药,连口干净的水斗喝不上,一关就是半个多月。现在想想他可能就是命太贱,贱到脸阎王爷都懒得收。

在那黑乎乎的牢房里醒过来,血淋淋的断腿骨头都露在外面,白生生的很是刺眼。他到也不觉的疼,都麻木了。外翻出的腐肉上已经长了蛆,一个个吃的肥白滚圆,爬都爬不动。

他把那些蛆一个个挑下,然后用破碗的边刮掉腐肉。这时候才觉得痛彻心扉,可痛归痛,他还是不想死。

死确实是一种解脱,但死了就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当年大管事放似雨也是从掌刑司出去的,断了腿去了半条命,可最后不也照样翻盘。他张顺未必没有这个机遇。

他不想死,他要活着,要活着看清楚自己的命运。

喘口气,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张顺咬咬牙。

在大牢里刮腐肉,吃蛆虫,他为了活下去,什么都不在乎。在关了一个多月以后,来看他的牢头都惊讶,自己竟然没有死。也许是因为自己这宗坚韧和对生存的渴求打动了牢头,他通报了上面。自己就被放了出去。

当然放出去以后等待他的并不是幸运,而是更多的苦难。但曾经如此接近死亡,他已经对苦难免疫。受点皮肉之苦算得了什么?受点言语辱骂算得了什么?他都是差点死过的人,他有勇气拿起破碗刮自己的骨头,听过那咯咯的声响之后他还有什么可怕?

他只怕死,怕死了就什么机会都没了。

他忍辱偷生,钻裤裆,喝尿,掏粪,倒马桶,刷阴沟,这些他都干。一干就是两年多,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他,也不再有人挖空心思的欺负他,提放他。他就是皇宫阴沟离得一只臭虫而已,大家避之不及。

尤其是天宝朝野过去了,往事就如同翻书似的被翻过去,新的红人上去了,前一朝的又掀翻在地。他这前前一朝的也就成了昨日黄花,在没有让人惦记的价值。

这样的境地也好也不好,没人惦记,至少能保命能苟活。可没人惦记,也同时意味着没有任何机会?

机会不会从天而降,得靠自己创造,可一只阴沟里的臭虫,连见光都会令人厌恶,又将如何展示自己?

现在,机会来了,他一定要抓住。

当年小太子的事其实并不是他做的,是方似雨大管事把小太子塞进了密道。至于身为太上皇的卧底,却保存小太子的性命,这是为了什么?他至今也想不通。也许只不过是方似雨最后的良心发现,又或者是另一步棋。但这不是他考虑的重点,他的重点是如何利用这事件为自己创造机会。

可惜杨姑姑现在不过是晋王妃,但王妃也比他这个臭虫好,而且杨姑姑和当今吉乐皇帝那可是有渊源的,她一个老姑娘能嫁给晋王做王妃,焉知里面没有当今陛下的恩典?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从至平朝但如今吉乐朝。十几年的沉浮,她在皇宫里也历经过无数次的凶险。掌刑司去过,宗人府去过。废院子里管过,连小命都差点玩完。可无论哪一次,她都能逢凶化吉。不光最好祸事全无,还总能成为新的当权者身边的红人,受尽恩宠和信赖。

这个女人呀,可见是有大富大贵之命。可想当然的她身边也少不了许多祸事凶险,不过凡事总是这样福祸相依。

他想要翻身就不能怕危险,自己后半辈子的荣华富贵,雪耻报仇只怕都得系在这个女人身上咯。

他须得从长计议,好好谋划才行。不过眼下,他还不能操之过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想要有大前程,这个忍子必须牢牢记住心头。

心里有了主意,张顺转身,握紧了手里的扫把,扶着那条瘸腿缓缓回到院子里,继续认认真真的扫地。

乾元殿,院子扫的一尘不染,但却掩不住人烟稀少的冷清劲。

伺候的奴婢都在外面候着,屋子里只剩下帝后二人。

皇帝阮宣炆坐在罗汉床上,手在锦稠软垫上轻轻抚过,眼神温柔的好似他抚过的是一个绝色美人的冰肌玉骨。

皇后几站在边上,离他两步远,一个即接近又带点疏远的距离。

“陛下......”见他似乎入迷,皇后忍不住轻声唤。

阮宣炆眼皮一撩,懒洋洋瞥她一眼,嘴角不以为然撩个轻笑。

“难为皇后了,只是多此一举,白费心机。”他轻声开口。

皇后微微一笑,并不懊恼。

“陛下说的是,臣妾是多此一举了。可臣妾也是看着陛下你心里思念,实在于心不忍。如今,人已经在路上,陛下就见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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