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送你回家。”他跟着我出门。
天已经黑了,琴行离我家很近,只是要经过一条小路,路边长满梧桐,树上一片树叶也不剩,只有单薄的枝干,在风中无力的挣扎。
“张亦越,有件事情,我一直没说,不过现在觉得还是告诉你比较好。”袁非忽然停下来,拽住我的胳膊。
“什么事?”
他踌躇了一下,才说:“那天那个人,我见过。”
“哪个人?”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波特曼酒店,那个在台上讲话的人。”
“你怎么会见过?”我不明白。
“在琴行外面见过。那个每个月都来买全套古筝弦的人,应该是他的司机,我有次路过门口,看见他坐在车里,他的司机下车,买了套弦,又停了一会才走。”
“怎么会?”我靠在路边的树上,今天的信息量太大,我无法接受。
“我只见过他一次,他的车停的离琴行挺远的,可是他看着你的眼神……”
“袁非,谢谢你告诉我,现在我要走了,我有急事。”像是忽然从梦中惊醒,我从未如此坚定过。
“路上当心。”他转身帮我拦到一辆出租车,要去的,是那个无比熟悉,却很久都不敢路过的地方。包包最里面的夹层里,静静的躺着一把银色的钥匙。我一直带在身边,不知道该把它怎么办,今天总算明白了。
正值晚饭的时间,路上并不畅顺,我有时间在车里慢慢想清楚了一切,一路苦笑,我的人生,竟然比电视剧还要精彩。
第17章
他的家在顶层,24楼,电梯上升的飞快,我走到门前按了按门铃,没有人在家。
翻出那把钥匙,刚要插进锁里,我却退却了。
我捏着钥匙,不自觉地握紧,手心已经微微刺破,看见了一点点血迹,可我站在门口,就是不敢用这钥匙去开门,一遍遍的问自己,万一开不开怎么办?又或者,万一开开了,却不是他的家怎么办?又或者,他的家里都是别人留下的东西,怎么办?
不知道犹豫了多久,电梯叮的一声停下。我转头看见他走了出来。
看见我,他的脚步顿住,眉头微皱,竟然转身想走,我冲到他面前,拽住他的胳膊,牢牢的不放。他终于低下头,只是盯着地板,仍然不说话。
“江海潮,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像琼瑶小说男主角?”我穿了高跟鞋,仍要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他却直躲着我的眼神,像是恐惧似的,目光涣散。
我拉着他的手臂晃,觉得自己肯定已经披头散发像个女鬼。他几乎站不住,皱了皱眉头说:“你什么意思?”口气仍然生疏。
“那你什么意思?”我忽然想起来,拎起他的衣袖,露出了手腕上的手表。
他立刻后退一步,冷冷的说:“一块手表而已,不代表什么。”他脸上的疏离,让我觉得他已经彻头彻尾的是一个陌生人。
“是么?”我听见自己冷笑了一声,然后快步走到他的门前,拿着已经被体温焐热的钥匙,去开一个晚上都没敢开的门。
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只怕这钥匙不能打开这扇门。
我颤抖着手,竟然毫不费力气的就听见门锁弹开的声音。
进了门,我如同被附身一般,不带一丝犹豫的走进书房,看见了那架古筝,又走进卧室,拉开衣橱的门,看见了我穿过的睡衣,看见了那个hellokitty的纸巾盒,端端正正的放在床头柜上,旁边还是那张我和他在海边的合影。
一直悬着的心,忽然放松下来,回忆的气息,第一次变得不再沉重而苦涩,我走回门口,他站在玄关里,一动不动,走廊里的灯光从他的背后投射而来,再一次让我觉得,他像是舞台上的男主角,看着他的脸,挺直的鼻梁,墨黑的眼眸,曾经我无比怨恨过的一张脸,就像梦里一样又出现在我眼前。
我径直走到他的面前,用全身的力气抱住他,他终于不再躲开。闻到他身上那熟悉的味道的一瞬间,我听见自己再也忍不住哭出声来,一边哭一边捶他的背:“你是个大坏蛋,你为什么不要我?”这一句话,我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直到觉得自己的眼泪快要流干,嗓子已经哑了,才听见他低低的说:“越越,放开我,我快要站不住了。”
我反应过来,自己竟把几乎全身的力量都压在他身上。我松开了手臂,从他的肩膀上抬起头来。他眉头紧皱,从门边拉过一张脚凳,撑着椅面,慢慢的坐下,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手指仍牢牢的掐在椅子边上,指尖失血,渐渐转成了白色。
我从抬头看他的姿势变成低头,眼泪像雨滴敲在屋檐上一般,砸在他的手背上。他任着手被眼泪慢慢洇湿,也没有想到擦一下,只是扭头,盯着地上不知名的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