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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14)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妳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妳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第十四章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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