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出道[娱乐圈](302)

作者:暧光 阅读记录

可真看清了么?

宋衍是冷眼旁观的那个人,所以他能看的更为清楚一些。

迟念不仅对她的样貌认知不清,对她的天赋也认知不清。

在宋衍看来,迟念就是个天生的演员,她能无声无息地融入环境,扮演好自己为自己选定角色。

她就是在“扮演”着顾景同女朋友这样的角色,可能当时的迟念自己也不曾发觉。

他意识到这样的情况,是察觉到迟念不会撒娇。

对,她其实根本不会撒娇,不具备很多姑娘那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所以也没法浑然天成。

她当然会跟顾景同撒娇,可毕竟不是生而习得的技能,而是后天的模仿,虽然以她那时候的年纪来说,迟念可以说是模仿的相当好。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她是个蜜里泡大的姑娘,想要更多地宠爱她,她撒起娇来,像毛茸茸的小动物用尾巴在你心尖儿上轻扫,又酥又痒,还带点麻,轻微的过电,有股暖意在。

可那不是真的,只是在某些时刻,她觉得有必要这样做。

后来拍偶像剧,很多情侣打闹,让女性剧迷觉得甜的发疯的互动,不用导演教,他和她都能信手拈来,其实并不是从曾经的恋爱经历里获取的经验,而是来自扮演一个合格男/女朋友的经验,来自第三者视角的仔细揣摩和观察,这样的角度,才能提供绝佳的判断力,他们俩都知道怎么演能激发最大多数观众的共情。

他没错过那个下雨天迟念眼里对他的惊艳,他同样没错过迟念那时的神色,她静静听着顾景同跟人交谈时的那种隐然的厌倦、忍耐、还有晦暗。

如果没有那件突发的事情,迟念一样会跟顾景同分手。

不过是或早或晚的事情,她凭着趋光性寻找了顾景同,真正被宠爱着的男孩子,可她到底会发现顾景同跟她不是一路人。

顾景同当然喜欢她,宋衍没见过顾景同那么认真地喜欢一个人,连同别人聊天都要握着她的手,时不时从中回神来看她,就为看她一眼。

宋衍习惯观察者的角色,他在帐篷里看到这些,也同时看见了迟念的美。

风雨琳琅里,那双漂亮的腿,肤如凝脂,青春期里多余的脂肪化作了一种恰到好处的丰盈。

她身上有股茉莉香味,黄昏的茉莉。

也许这种记忆里香气是他的错觉,来自少年人的荷尔蒙涌动。

他当时有种罪恶感,因为那是朋友的女友,可他没法完全控制作为一个雄性的本能。

所以他选择谨慎处理跟迟念的距离,直到高中毕业,他们也不过是泛泛之交。

宋毂很早就教他识别欲/望和情感的矛盾关系,二者不是一回事,但又粘连难分。

“自我贬低式的说法,几乎所有男人都是会被皮相迷惑的混蛋,对一个异性或同性有生理欲望,会被直接对等为爱情,或者接近爱情。

不一定是急色的想要获得性,喜欢脸,喜欢别的什么,也可以是不那么急切的喜欢,可总归觉得是某个地方让你觉得美,想要接近。

而更为荒谬的是,不少男性学会区分这类感觉,是在出轨的时候,清楚自己还爱着妻子或女友,可是同时会对别的女人拥有欲望,产生下流的想法。

不动如山的忠贞是非常难得的,心猿意马才是绝大多数情况,拥有充沛资本面对诸多诱惑又能克制这种心思不让它继续发展的丈夫和男友其实已经可谓是忠贞。”

“阿衍,你的选择是什么?你知道的,我们这样的环境,大部分人过的不那么‘道德’,不过你我都清楚,道德这个词太宽泛了,伦理学讨论了几千年,它的概与界限依然含糊不清。”

他选择了克制的生活,倒不是要享受道德优越感,而是他从小到大习惯了克制。

克制带来对生活和身体的控制力,还有清洁感,

清洁感,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所以察觉到对迟念的欲望,他选择后退,在忍不住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之前,移开自己的目光。

《老子》里写: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用在情感处理上,也未尝不可。

他察觉到征兆,便要让某些情感连萌芽都不要有。

可到底还是在他心里发生过什么,风雨琳琅里,夏天的傍晚,少女穿着热裤的腿,平底金色系带凉鞋,指甲剪得极好,连脚趾都在记忆里打了柔光,还有双眸子,疏离又厌倦。

她根本不是个宜室其家,喜欢被宠着的模板女友。

顾景同不懂她。

后来跟迟念重逢,看她一点一点伸出棱角,常常会在心里想:

是这样了,这才是她。

她在他面前一点一点剥下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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