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晚,会有人来看我们吗(24)

“恩。”我打断他犯贫。

“烦闷放在心里不好,长大后你总是什么都不说。”

意外的体贴的话语让我暗暗的受宠若惊,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开始人生中第一次的自主描述,很遗憾,不是博客,而是日记,我根本不可能把自己真正所想告诉这个世界,不管是虚情假意或者真心告白,当然,除了整理思绪写作确实没多大内在的作用,又或者你总是想知道,过去的自己是多么幼稚矫情而又狭隘可笑。

颜静过二十岁的生日的夏天,邀请我去了南京,大学里似乎只有这个彼此了解的同学,我们一直住在一起,和谐融洽,后来她谈了恋爱我习惯性的很少回寝室,十分道德。

虽然极近,但南京和上海不同,厚重的历史给了它庄严与温和的气质。

印象最深的,是在雨夜和她放舟秦淮河,沿岸点点灯光,像极了美女乌丝间的点缀,锦上添花。

“你总爱到处跑,去过多少城市啊?”

侧头想了想:“十一二个吧。”

“说出你最喜欢的三个。”

“北京,上海,广州。”

“还有呢?”

“九江吧。”

颜静呵呵的笑:“连这个心理测验都不知道,说起来你最喜欢九江啦,为什么?”

“因为…我在那里遇见了陈染,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只是朋友?”

“恩。”

“得了吧,当我是傻子啊,看都看得出来。”

“你又看出来什么了?”我拿起相机对着岸边的夫子庙,却怎么也照不到全景。

“第一次见到他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不是朋友那种关系。”

“真的只是朋友。”

“胡心亭小同志,你必须得补补心理学了,男人搂女人肩膀和搂女人腰那是截然不同地~”

“别烦人,你心理选修还是我写的论文,女流氓样。”

“哎呀呀。”

我又瞪她一眼,颜静收住淫笑,很正经的问我:“你爸妈怎么给你起这么个名字?”

“怎么了?”

“湖中间的亭子,多孤独,看起来很美。”她耸耸肩。

稀稀拉拉的雨丝打在透明的伞上,我朝着漆黑的夜空叹了口气,她那样考虑问题,简单直率,多么可爱,而且并不比我少知道些什么,实际上我们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站在这时的阳台上,竟然哭了。

我在听野孩子的《春天》。

黑夜里的我的春天。

——Hyperboreer

陈染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他和小伍上大学继续组建乐队,并潜意识的把这作为择友门槛之一,只是动鱼的家没有了,也不可能再有了,我甚至怀疑陈染已经将其彻底遗忘。

他写过不少的歌,大部分是摇滚,还有几首泛着淡淡的忧伤的民谣,他写给猫,写给妈妈,写给蓝天,写给自己,我却从来没听到过什么是写给我的。无聊时会摆弄他送给我的黑色吉他,我始终弹得不是很好,我只写过一首歌,fiveyearsago,没事时唱给自己听,他应该不知道这歌的存在,我想他也并不会欣赏我。

我不喜欢摇滚,不懂他和朋友谈论的那些外国乐队,他唱的名曲我半首都不知道,我甚至从不听歌,因为从大一就确定换上了神经性耳聋,医生特别嘱咐,不可以带耳机。那时候常常一个人去校医院输液,药盒上写的是降血压效果,真好笑。

耳鸣是种特别可怕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日日夜夜吵得我头昏脑胀,我问医生为什么会这样,他说疲劳过度,心绪不佳,其实,也许,我是想念周周,渐渐习惯了这种折磨,又渐渐的希望它不要消失,我怕它消失了,我又总是一个人在路上,那该是多么孤独。

陈染被保研了,他毕业之前的春天,是我们最为陌生的时候,我想我真的是长大了,沉默,微笑,宠辱不惊,空荡荡的大三,写下的稿纸越来越厚,终于有一天它们一大摞哗啦哗啦的倒在了床前,羽毛似的飞舞。

“同学,入场券。”

保安拦住我,我摘下墨镜用烟熏眼看着他:“演员。”

说完背着吉他抬头挺胸地进入会场,外面下着没完没了的细雨,却丝毫没遮住雨中叽叽喳喳等待的那么吵闹的笑声。

这是陈染的结业晚会,我是从网上别人的留言里知道的,大礼堂外招摇的情系母校的展牌很好认。

卫生间里从安静到喧嚣,从喧嚣到死寂,我蹲在坐便器上,听着主持人和歌舞相交的回声,抽了支烟。

第一次听到他唱歌是什么时候呢,那时我又是怎样的感受?在终于出场的那熟悉又陌生的摇滚里,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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