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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生草之与魔鬼的契约(734)
作者:劭君 阅读记录
首先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当晚给林子苏打电话的那个女人,警方也争取到了她的口供录音,大意就是:事发当晚,她也在桃苑路公交站等公交车,她等了大约几分钟后,林子茜从一辆公交车下来,然后等待转乘的公交车。
后来目击证人接到老公的电话,因为有些私密的话,不便外人听到,所以就特意走远了接听。十几分钟后,一辆黑色的车突然停到公交站台,下来四个男人朝林子茜走去,什麽话没说,上去就直接拽人。
目击证人明确看到,林子茜反抗激烈,期间还听到“放开我”、“救命”的呼喊声,当时公交站台和道路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林子茜和目击证人两个。
目击证人也害怕被绑架,四个男人正好没发现她,因此她一直不敢过去。也就是突然之间,林子茜没了反抗,也没了声音,她是被迷晕了,四个男人很快就将她擡进了黑色轿车,然后逃走了。
目击证人回到现场,就看到了林子茜掉落地上的手机,之所以认得那个手机,是因为林子茜下车后一直都拿着手机在发消息,时不时地还发笑。当时捡起手机,手机都还没锁屏,后来打了电话告知了她姐姐,没过多久,警察就到现场。
辩护人当场提出质疑,随即放出了公交站现场的照片和布局示意图,辩称:“大家结合这张照片看下布局图,衆所周知,桃苑路是一条老街,道路两边有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是夏天乘凉的好地方。
事发地的公交站也是被梧桐树的枝叶遮盖,白天尚且阴沉沉不见阳光,到了晚上,即便路灯亮着,树叶也会遮挡大部分路灯的光线。
就算只隔了两三米都会影响视线的清晰度,更何况目击证人当时正站在梧桐树附近接电话,相隔事故点有六七米远,而且还有公交广告牌遮挡。
我们在现场做过沙盘推演,目击证人所站的位置,在晚上那个时间点,根本看不清站台发生的事,而且当时目击证人为了避免被发现,只能藏在梧桐树后面。因为她只要一露脸就会被发现。
至于现场发出的声音,她既然都没有亲眼看到,又怎麽会知道发声的一定是受害人,万一是远处小餐馆里的声音呢?!由此,我们推定,目击证人産生误判、错觉的概率极高,因此她的证言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时,被告金胜男举手要求发言,被準许,他也附和王良金,坚称是林子茜主动拦车、主动上车,没有发生争执和拉扯,更没有迷晕,认为目击证人一定是看错了,听错了!
公诉人不紧不慢,又分别请出了林美静和一个随同办案的民警,林子苏也被提问,都证实曾在交管处看到了案发公交站附近的监控视频。
三人均证实,受害人等待公交车的过程中,一直清醒,没有站立不稳的情况,几个被告在绑架受害人的过程中,受害人有过一分多钟的激烈反抗。后来是被视频中的被告金胜男捂嘴后才失去反抗能力,而后就被几个被告擡上的车。
三人这一证言,再次证实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几个被告是蓄意预谋、主观犯罪的事实。
但遗憾的是,法官询问该证据时,公诉人只能如实回答——该视频在案发两个星期后“丢失”。
林子苏对此一直都十分懊恼,这是她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也会怀疑它是否真的不存在了。
但她怎麽都想不明白,明明办案民警调阅过,可是为什麽如此关键的证据却会丢失,还是在公安的眼皮子底下丢失,令人十分不可置信。
林子苏也不能不怀疑有更大黑手的存在,大到可以在公安的地盘销毁证据,可是这个人到底是谁?
难道是第一个侵害茜茜的兇手——为了不被牵连才急于销毁证据?如果是这样,这个人恐怕就不只是兇手这麽简单,也许还有更大的案子!
当然,这是袁深和王芬做的分析,但很可惜都是推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证,现下只能先将这四人绳之以法,再慢慢查那个兇手!这是王芬和袁深的推测。
袁深从知道这个“证据”,就做了大量走访和调查,也不知道用了什麽方法,竟说服了交管处的这个王姓工作人员出庭作证。
正因监控视频的离奇消失,让袁深更加坚信这个案子有人为干预的痕迹,因而有了上面的推测。
公诉人也曾再三向警方询问求证,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均表示没见过那个监控视频。
起初公诉人极为反对在庭审时以人代物的方式进行举证,因为这会让辩护律师抓到破绽进行更猛烈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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